新三板分层机制预计于2016年5月份正式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月4日表示,经过两年的发展,新三板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实施内部分层有利于分层监管,能满足中小微企业差异化需求,有效降低投资者信息搜集的成本。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按照系统化原则确定了新三板分层方案和标准和多元化多套并行指标,层次之间的维持体系和转换机制,并且已经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称,目前股转公司正在针对市场意见进行梳理和研究对分层方案进行完善,履行完相关程序以后向市场公布,预计于今年5月份正式实施,实施以后转让系统将进一步跟踪研究评估制度机制,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逐步完善不同公司差异化的挂牌安排。
全国股转公司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挂牌公司分层信息揭示技术准备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3月31日前做好挂牌公司分层信息揭示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
此外,全国股转公司拟定于2016年4月组织挂牌公司分层信息揭示的全市场测试,这无疑为今年5月将正式实施的分层方案打好“前站”。
去年11月24日,全国股转系统举行发布会,同时就《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起步阶段将挂牌公司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创新层公司优先进行制度创新的试点,基础层公司继续适用现有的制度安排。
基础层主要针对挂牌以来无交易或交易极其偶发且尚无融资记录的企业,还包括有交易或者融资记录但暂不满足创新层准入标准的企业。创新层设置三套并行标准:
标准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近两年营收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近两年平均营收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标准三: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创新层公司优先制度创新试点的具体内容尚未公布。有市场人士判断可能是新的交易方法,包括促进流动性的规则先行试点,融资方面给予更多指导以及其他方面的优惠条件。
张晓军当天还表示,证监会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1宗内幕交易案,涉及到上市公司黑化股份;1宗机构未勤勉尽责、违法违规案件,涉及到开元资产评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