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811元,下限为7,162元,该标准将从2025年7月起实施。在新标准公布后,用人单位应如何操作结算与补缴?本期内容我们为各位HR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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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基补差如何操作?差额怎么算?
参保单位已按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完成缴费
在职职工7、8月所属期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即月平均工资低于2025年月缴费基数下限7162元或高于2024年月缴费基数上限35283元,需重新确定月缴费基数并缴纳差额。月缴费基数无需参保单位再次申报,缴费基数调整和基数差额补收金额统一在2025年10月处理并生成。参保单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收金额缴纳,不计征滞纳金。
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前务必核实确认缴费人数、基数和应缴费额等补差明细数据,如数据有误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参保单位在7、8月办结减员
需要明确的是:7、8月离职的员工需按规定补缴基数差。税务部门将按现行标准统一生成各项社会保险费应补差金额,自动推送给原用人单位,原单位收到后完成补差即可。需注意的是,社保部门统一在10月处理并生成缴费基数调整和基数差额补收金额,参保单位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收金额的缴纳,不计征滞纳金。
社保调基差额计算规则,中智提示
经与税务局沟通确认,我们建议按以下3条社保调基差额的计算规则核算差额,该规则与税务局系统的核算口径保持一致:
1. 企业与个人缴纳部分,需分别计算差额。
2. 差额 = 新缴存额 - 旧缴存额,其中:
新缴存额 = 新基数 × 比例(四舍五入到分)
旧缴存额 = 旧基数 × 比例(四舍五入到分)
3. 对于企业承担的医疗保险部分,需将大病医疗保险的1%拆分出来,即按“8.8%”与“1%”分别计算缴存额。
注:最终数据以税务端推送为准
*部分内容综合整理自北京人社、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9月18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811元,下限为7,162元,该标准将从2025年7月起实施。在新标准公布后,用人单位应如何操作结算与补缴?本期内容我们为各位HR详细说明。
调基补差如何操作?差额怎么算?
参保单位已按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完成缴费
在职职工7、8月所属期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即月平均工资低于2025年月缴费基数下限7162元或高于2024年月缴费基数上限35283元,需重新确定月缴费基数并缴纳差额。月缴费基数无需参保单位再次申报,缴费基数调整和基数差额补收金额统一在2025年10月处理并生成。参保单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收金额缴纳,不计征滞纳金。
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前务必核实确认缴费人数、基数和应缴费额等补差明细数据,如数据有误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参保单位在7、8月办结减员
需要明确的是:7、8月离职的员工需按规定补缴基数差。税务部门将按现行标准统一生成各项社会保险费应补差金额,自动推送给原用人单位,原单位收到后完成补差即可。需注意的是,社保部门统一在10月处理并生成缴费基数调整和基数差额补收金额,参保单位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收金额的缴纳,不计征滞纳金。
社保调基差额计算规则,中智提示
经与税务局沟通确认,我们建议按以下3条社保调基差额的计算规则核算差额,该规则与税务局系统的核算口径保持一致:
1. 企业与个人缴纳部分,需分别计算差额。
2. 差额 = 新缴存额 - 旧缴存额,其中:
新缴存额 = 新基数 × 比例(四舍五入到分)
旧缴存额 = 旧基数 × 比例(四舍五入到分)
3. 对于企业承担的医疗保险部分,需将大病医疗保险的1%拆分出来,即按“8.8%”与“1%”分别计算缴存额。
注:最终数据以税务端推送为准
*部分内容综合整理自北京人社、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