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创造(国内专利、国外发明专利)
(1)对小微企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6000万元)获得的第一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总计1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第二件(含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给予4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小微企业每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给予1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资助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证书(以证书上授权公告日为准)】
(2)对大中型企业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事业单位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15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资助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证书(以证书上授权公告日为准)】
(3)发明专利,给予第九年至第十二年实缴专利年费50%的费用补贴,每年每家企事业单位获得此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资助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实缴专利年费(以缴款凭证日期为准)】
(4)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盟专利局授权的第一件发明专利给予5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盟专利局授权的第二件(含以上)发明专利给予2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资助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专利授权证书(以证书上授权公告日为准)】
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保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
(5)专利保险
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将所拥有的专利进行投保并与保险公司签订正式专利保险合同,付清保费后可申请资助金额为实际发生保费金额的50%,投保期限不超过1年,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资助不超过5万元。
【资助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付清保费(以发票日期为准)】
(6)知识产权纠纷调解
对依法成立的本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经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知识产权局、园区工作站等委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涉及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并获得委托机构认可成功结案的,依申请,每件给予2000元的后补贴费用,每家机构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资助范围: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为住所在杨浦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委托机构认可成功结案(以委托机构盖章认可的结案证明材料日期为准)】
(7)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1.企业签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并取得认证后,可申请实际发生认证合同费用50%的资助金额。
2.同一单位资助一次,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资助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合同(认证)费用(以发票日期为准)】
(8)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单位培育
1.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2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一次性给予15万的奖励资助。
2.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一次性给予15万的奖励资助。
3.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4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试点园区一次性给予30万的奖励资助。
4.对通过认定的其他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4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验收的其他上海市级知识产权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的奖励资助。
【资助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验收、认定(以通过验收、认定的文件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