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关于开展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沪经信企〔2024〕307号),为做好我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有效期内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和复核企业于5月19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确认填报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同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24日前,报送至注册地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请书》“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6月”,“推荐单位”统一填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线下材料报送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材料务必与线上数据保持一致。
二、相关注意事项
(一)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企业须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请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参加线上申报培训,准确把握申报要求,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企业提交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需为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
(三)企业申请书中“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等栏目,不得出现企业名称或简称。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通知》和《办法》为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s://www.miit.gov.cn/查找)。
(五)申报咨询方式:021-65042097、021-65026815。
杨浦区科经委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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