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东京备忘录)第30次委员会会议在马绍尔群岛圆满落幕,中国海事局(浙江海事局起草)提交的“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导则”提案在会上得到与会成员国的认可并通过。大会考虑并同意开展远程复查机制的试运行工作。导则将在亚太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运行。


“希望能通过我们的努力,推动全球范围内港口国监督的协调化进程,使我国港口国监督国际制度性话语权将进一步彰显”,这就是港口国监督检查员们最大的心愿。
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
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是指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的机关在船舶提供了足以证明有关缺陷已按要求纠正的支持证据后(照片、视频、文件扫描件等电子证据),实施初查的检查员根据专业判断,不登临船舶,对船舶缺陷纠正情况实施远程核查的工作机制。
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优点
确保复查及时性、准确性;
降低复查行政成本;
促进港口贸易便利化;
提高船舶营运效率和船队管理水平;
消除登轮复查廉政风险

“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提案历程
2017年形成“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提案意向机制;
2018年底,浙江海事局起草完成《关于实施远程复查机制的建议》,并在东京备忘录港口国监督第29次委员会上进行提交,引发大会热烈的讨论。大会决定,常设工作组PSC复查机制修订工作由中国牵头,就如何修订现行PSC复查机制以应对航运业发展新变化开展研究,并向下一届委员会或技术工作组会议提交报告。
2018年起在宁波海事局开始试运行;
试运行一年以来,宁波海事局通过利用远程复查机制,打破复查时间与地点的局限,还实现对重点“开航前纠正”项目的主动跟踪,有效督促船舶安全和环保隐患整改,使2018年全年复查数达239次,同比2017年大幅增长42.3%,复查率提高17.16%,超过同期亚太地区平均复查率13个百分点。
2019年,提案组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性回应PSCC29会议中各位代表的关切,广泛听取各成员国意见,完成了复查程序的起草工作,并提交至东京备忘录港口国监督第30次委员会及相关技术工作组会议上,最终得到与会成员国的认可并通过。大会考虑并同意开展远程复查机制的试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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