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开玩笑,船企要收“雾霾费”了,不过“魔都”船厂可能优先“享受”特殊待遇。
近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据了解,此次上海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共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个中小类行业,基本覆盖了上海市工业VOCs重点排放行业。
据上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霾和PM2.5的前提物,其排放到大气中,经过光化反应,造成二次污染,“目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空气污染形成中所占的比例最大。”
排污费收取目的
对于收取排污费的目的,上海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PM2.5污染的主要前提物。上海为减少雾霾天数,就需要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因此,该政策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排污收费杠杆调节作用,加快推进企业实施源头减排和末端治理,促进相关行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排污收费标准“三步走”
排污收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
据上海市环保局介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分三步逐步提高到治理成本水平。自2015年10月1日起(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为10元/千克,自2016年7月1日起(第二阶段)收费标准为15元/千克,自2017年1月1日起(第三阶段)收费标准为20元/千克。
收费标准的奖惩措施
同时,对按上海工业VOCs治理方案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排放限值的50%,且当年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排污费;对于未按方案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
企业收费差别化
对列入国家和本市限制类、淘汰类名录的相关企业(工艺、设备、产品等)实施差别化收费。其中,对淘汰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排污费,对限制类相关企业按收费标准的1.5倍计收排污费。
上海市环保局表示,预计到2017年底可使该市工业VOCs排放总量减少50%以上。排污费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全部按要求上缴国库,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用于该市环境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收取“雾霾费”事实上并非“魔都”船企的特殊待遇,治理环境污染是国家战略,今年6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各省市参照执行。因此,作为排污大户的船厂收取“雾霾费”只是时间问题。而这将加重船企的经营成本,对本就负担沉重的船企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