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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不当得利可请求返还 | 学习《民法典》

每日一“典”:不当得利可请求返还 | 学习《民法典》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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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百二十二条。


什么是不当得利?

谁来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裴蕾

设计:张雨薇

原文编辑:吴凡

本文编辑: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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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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