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北京互联网法院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1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举办春藤·法官讲坛。15位法官登上讲台,为受众献上了一堂堂精彩的“未来法治”课。北京互联网法院将陆续刊登授课法官们的精彩讲稿,敬请持续关注~
什么是要素式裁判方法?
网络直播类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
北京互联网法院
综合审判一庭法官颜君
为大家解答并讲授
《著作权侵权案件“三步法”要素式裁判方法——以网络直播典型案件为例》
大家好,我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颜君,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著作权侵权案件“三步法”要素式裁判方法——以网络直播典型案件为例。
为什么要介绍要素式裁判方法?法学院校的学习经常以教科书和法律法规出发,进行立法研究、应然层面的探讨,而司法实务的学习往往从案例出发。要素式裁判方法是围绕案件要素进行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制作的司法过程。知识学习要以思维学习和训练为关键,要素式裁判方法学习有利于学习案例分析背后的法律思维。
为什么要以网络直播案件为例?以北京互联网法院收案情况来看,法院审理的11类涉网案件中,涉网著作权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0%-80%,其中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居多,去年近三万件,而网络直播案件仅百余件。网络直播相关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往往为热点案件、疑难案件,存在诸多需要探讨研究的争议焦点。
本次课程我会介绍“三个三”。包括三个网络直播的热点案件,分别为游戏直播类案件、视频直播类案件、娱乐直播类案件;三个著作权法修改的热点问题,分别为作品认定标准、直播权利类型划分、合理使用认定;以及“三步法”涵盖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的三个主要争议焦点,分别为原告主体是否享有著作权,被控侵权行为是否落入原告权利范围,被告主体是否为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
下面,我们就通过三个涉著作权法修改热点问题的典型案例来介绍“三步法”要素式裁判方法的法律思维是如何在具体案例分析中运用的。
“三步法”要素式裁判方法的应用
第一是游戏直播类案件。根据“三步法”的第一步,应当明确原告所诉内容,其想要保护的是游戏运行逻辑,还是游戏元素,还是终端呈现的连续画面,抑或是在玩家评论和控制下呈现在直播平台的连续画面。个案不同的法律诉求将直接影响涉案内容是否构成作品的法律判断。根据“三步法”的第二步,需要明确被控侵权行为是否落入原告权利范围。被告使用方式是直播游戏,直播由玩家贡献和主播解说两部分构成,被告使用了原告独创性的部分,所以构成侵权。同时还要分析被告关于合理使用的抗辩是否成立,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根据“三步法”的第三步,需要判断被告作为直播平台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是视频直播类案件。近年来的体育赛事直播案的解决都依托于“三步法”第一步,即涉案内容是否构成作品。以“主播陪你看奥运赛事”案为例,若认定体育赛事直播不构成作品,则此类案件只能诉诸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若体育赛事直播能够构成作品,则可进一步考虑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新著作权法关于作品认定的规定,将电影和类电作品改为视听作品,将其他改为符合作品定义的其他内容。司法实践中将体育赛事直播画面认定为作品符合著作权法这一修改趋势。
第三是娱乐直播类案件,如“直播间演唱《小跳蛙》歌曲”案。按照“三步法”来进行分析,虽然第一步,涉案音乐构成作品没有争议,但对于第二步,直播间唱歌行为应划为哪种权利类型,广播权、表演权还是他项权仍然存有争议。划归不同的权项会影响权利人的救济和版权市场的划分。在第三步,平台与主播责任承担上,如何评价平台与主播之间的关系,进而认定二者的责任形态,是当前研究直播案件的重点问题。
在上述“三个三”中,最重要的是“三步法”要素式裁判方法,因为它涵盖了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的基本分析范式和主要争议焦点。在实践中遇到的案件,万变不离其宗,“三步法”法律思维的学习和训练有助于今后我们对此类案例的分析和知识的积累。
相关链接
开讲啦 | 北互春藤·法官讲坛开讲 15位法官登上讲台
春藤· 法官讲坛 | 数字文明时代的隐私与个人信息——从历史脉络看未来挑战
春藤·法官讲坛 | 网络环境中肖像权纠纷的主要特点
春藤·法官讲坛 | 互联网环境下肖像权侵权认定的实例分析
春藤·法官讲坛 | 互联网法院执行的同与不同
春藤·法官讲坛 | 互联网法院前路何方——数字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展开
春藤·法官讲坛 | 涉网络名誉权案件侵权的认定——经营者与消费者因评论引发名誉权纠纷的裁判思路
春藤·法官讲坛 |司法实践对AI伦理风险的认知与防范
春藤·法官讲坛 | 计算机技术在司法实务中的应用原则
春藤·法官讲坛 | 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确定问题
编辑:张瑞雪、刘宛月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北京互联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