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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禁止高利放贷 | 学习《民法典》

每日一“典”:禁止高利放贷 | 学习《民法典》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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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六百八十条。


朋友借钱,利息怎么算?

终结高利贷,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万紫千

制图:程国维

原文编辑:程国维

本文编辑: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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