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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死者的人格利益应受保护| 学习《民法典》

每日一“典”:死者的人格利益应受保护| 学习《民法典》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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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人格利益

如何保护?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黄慕泽

设计:程国维

原文编辑:陶羽黛

本文编辑: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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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技打通现实时空阻隔,用科技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用科技体现司法审判温度,用科技助推网络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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