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以下简称《能力标准》),分别明确了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针对五大类专业师范生的能力标准
《能力标准》是在国家大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背景下制定的,旨在进一步加强师范生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推动教师教育院校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从源头上提升教师队伍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能力标准》共五个文件,分别明确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基本能力。

明确师范生教师职业四大能力
《能力标准》共五个文件,每个文件分四个部分提出四大能力:师德践行能力、教学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师德践行能力:包括遵守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两方面,强调知行合一,从知、情、意、行等方面引导师范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教学实践能力:(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保育和教育实践能力),主要从掌握专业知识、学会教学设计、实施课程教学(学前教育专业为开展环境创设和游戏活动、实施教育活动)等方面,对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所需的基本能力提出了细化要求。
综合育人能力:主要从开展班级指导、实施课程育人、组织活动育人等方面强调教育“育人为本”的本质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自主发展能力:从注重专业成长、主动交流合作两方面,突出终身学习、自主发展,以及在学习共同体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的意识和能力。
《能力标准》具体指标框架

为了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国家出台了较多政策,也实施了许多举措以建立健全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的制度。许多的师范院校也在积极创新师范生的培养模式,联合政府及中小学开展“U-G-S(大学-政府-中小学校)”协同育人教师教育新模式,使得师范生的教学技能实训、见习、研习、实习环节更好的相互交融,不断提升师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
而在信息化时代发展背景下,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凸显着革命性影响,在师范生的培养中也必须提升其信息化教学意识与能力。在《能力标准》中也提出: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要掌握信息化教学设备、软件、平台及其他新技术的常用操作,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融合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组织、学习指导和教学评价等。
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还需要为其搭建良好的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实训空间。面向学校师范生和校本教师这两类群体,需要融合适宜的信息技术搭建教学技能实训室、教学技能研讨室与观摩室等,支持开展说课、授课、面对面评课、远程听评课、观摩研讨等教学活动,更好的形成“U-G-S”协同育人的教师教育新模式。
教学技能实训室(微格教室):教室配备多媒体电脑、交互式一体机及录播设备,教室一般能够容纳10人左右,支持训练师范生开展说课、试课等小规模教学活动,也可与中小学教师进行远程观摩、互动评议。
华南师范大学师范生开展教学技能实训
教学技能研讨室(智慧教室):教室配备交互式一体机、录播设备、智慧教学互动系统等,可支持师范生或本校教师开展教学创新实践,实现师范生与授课教师跨区域、跨平台多元互动,支持小组协作、探讨式学习等多种学习模式。
华南师范大学为师范生与本校教学建设教学技能研讨室
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的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教师必备专业能力,新时代教师培养要注重以信息素养提升为抓手。因此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学校也需要不断加强其信息素养及信息化教学的意识与能力,不断学习技术与教学融合下的教学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以及新评价等,并在教学中不断探索适宜的技术支撑下的教学实践创新;同时,学校也需要为师范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实训环境,为其创新教学和信息素养培养提供便利的智慧化环境,以切实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小学输送更加专业化、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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