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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宣传月丨 直播回顾:e起聚焦在线教育行业著作权保护问题

知产宣传月丨 直播回顾:e起聚焦在线教育行业著作权保护问题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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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树立正确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共同促进在线教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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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中心策划推出在线教育行业著作权保护问题法官访谈直播节目,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朱阁、立案庭法官袁建华参与本次访谈。唐丛华、任智慧、赵海、李广瑞、许泽玮、景新、祖彬、高娟、张冬梅等9位北京市人大代表线上观看了本次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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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中,两位法官简要介绍了在线教育行业的政策背景、发展现状及纠纷的主要表现,并结合典型案例重点讲述了在线教育行业常见的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特点、侵权行为的类型及合理使用的认定,还从司法实践的角度针对规范在线教育行业市场秩序提出了意见建议。

袁建华法官在访谈中提到,在线教育相较于传统学校教学具有自主性强、互动性强、综合性强等特点。近年来,在线教育市场持续升温,但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矛盾纠纷。从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涉在线教育类纠纷多为在线教育服务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纠纷,主要争议内容为合同效力、退课退款、合同解除、赔偿损失等。这些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是部分在线教育服务机构存在主体资质、经营模式、宣传手段、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问题,袁建华法官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提示消费者在遇到课程内容不符合约定、宣传展示与实际课程不符、教育机构不予退课退费等问题时要积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朱阁法官重点针对在线教育行业普遍存在的著作权侵权现象进行解读,她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此类典型案件,详细介绍了其特点,即:侵权作品传播渠道广泛,公众号、APP、朋友圈、论坛等各种平台均有体现;侵权作品类型多样,既有电子教材、图片、音像制品,又有课件、视频、电子试卷等;侵权作品数量众多,其以极低甚至是免费的方式广泛传播,挤占了被侵权作品的销售渠道;侵权行为隐蔽,如个人朋友圈售卖侵权课件等行为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等特点;侵权事实明晰,侵权人积极协商赔偿权利人的意愿较大,多数情况下能够达成调解或自行和解。针对上述问题和特点,朱阁法官结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基本理念和一般标准,提示著作权人要及时固定证据、尽快止损、积极维权,同时,在线教育行业经营者和从业者要树立“先许可,后使用”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共同促进在线教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人大代表怎么看

北京市人大代表李广瑞:今天下午在线收看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互法官说栏目推出的“在线教育面面观”法官访谈节目,两位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解读了在线教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有效,获益良多。同时希望北京互联网法院能够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让更多在线教育机构、消费者都能够知法懂法,避免纠纷发生。          

北京市人大代表许泽玮:听了法官们的讲解,更直观、更强烈感受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结合在线教育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审判实际,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典型案例培训所做的努力。当今社会,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对在线教育企业来说是一场“及时雨”,也为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北京市人大代表任智慧:近几年在线教育在互联网行业中社会需求较高,发展较快,也出现很多乱象,发生很多侵权及纠纷案件,此次北互法官说从涉及在线教育的从业者、作品权利人和消费者几方面,详细介绍了如何做到合理合法、侵权如何界定以及如何维权,结合实际案例,分析释法,是一次非常有实效的普法宣传。

本次法官访谈节目在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头条号、新浪微博、百度百家号、抖音、快手,《法治中国60分》头条号、抖音、快手、新浪新闻、百度百家号,《民法典通解通读》头条号、抖音号等平台进行全程直播,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微博、视频号也同步进行直播,累计直播观看量超过32万次。         




供稿:赵晓畅

摄影:任惠颖

编辑:张瑞雪、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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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技打通现实时空阻隔,用科技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用科技体现司法审判温度,用科技助推网络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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