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北京互联网法院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热e“典”
你身边的民法典小故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此,北京互联网法院特推出热e“典”学习宣传民法典专栏,结合热点法律问题、热议社会话题等身边的民法典小故事,邀请法官进行法律解读。
网络订餐服务
给很多人带来了方便
很多外卖商家还提供了
外卖套餐
套餐内直接搭配了
丰富美味的餐品
还会享有
“套餐优惠”
然而
有消费者却遭遇了
套餐价格高于单点产品价格
结合新施行的民法典
今天
北京互联网法院热e“典”栏目
结合真实案例
来跟大家一起聊聊
戳下方视频观看
消费者周先生在某外卖平台店铺下单购买了一份披萨套餐,宣传页面写着“现价65原价108元”,套餐内还包含赠品限量版可乐一瓶。优惠后,周先生实际支付了65.5元。在宣传页面中,商家并未对赠品的价格进行标示。周先生将套餐内的披萨和可乐单点发现,二餐品合计85元,优惠后显示应付57元。同样的商品组合,套餐价格却比单点价格更高,周先生感觉受到了欺诈,遂诉至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套餐标注的价格为108元,而即使没有优惠的情况下,套餐内产品单独购买的价格总和亦仅为85元,远低于套餐标注的价格。
本案中,被告并无证据证明限量版可乐价格为23元,即使不考虑此情节,按照通常理解,既然标明是赠品,就不应将赠品的价格计入商品的总价中,误导消费者认为既获得了价格的优惠,又获得了赠品。所以,被告对于涉案套餐价格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对原告造成误导,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典有话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法院提示
诚实信用原则是贯穿我国民事法律和市场经济交易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
在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对于产品的质量、价格等关键方面要以合理、明晰的方式向顾客展现真实的情况,不合理的定价方式、模糊不清的表述等,会对消费者的判断作出误导,进而使其在交易中的利益受到损害。
供稿:吴红娜
视频制作:曹益
配图:吴昊
编辑:张瑞雪、刘宛月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北京互联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