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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具有足不出户就能创造收益的便利特点,残疾人群体参与直播带货,能带动其就业增收,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增强残疾人处理互联网纠纷的能力,提升残联工作人员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近日,应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邀请,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高雅、法官助理马奕欣前往东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普法宣讲。
结合第三十四个全国助残日主题“科技助残,共享美好生活”,本次宣讲围绕残障人士直播带货中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方法展开。
宣讲伊始,马奕欣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成立背景和管辖范围,演示了网上立案的流程。随后,高雅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讲解了直播带货中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办法。
带货短视频中的法律风险
高雅法官
司法实践中,只要短视频能体现出一定的个性化表达和选取,即可认定其具备独创性。在制作短视频时,应避免擅自修改并发布他人的短视频,以免侵犯他人著作权。同时,要留意短视频中使用的道具、素材上所载的民事权利等,比如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卡通形象玩具拍成短视频在社交平台上传播,可能会构成对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直播带货中的法律风险
高雅法官
直播带货中主播的法律责任与其直播销售时充当的角色有关,直播平台的责任则需要根据平台在直播带货中所处的环节、对网络直播所起的作用进行综合判断。直播时应遵守平台规则、标明销售主体、注意直播话术,如果虚构商品价格和销量,则会构成欺诈。在开展直播带货时,要加强法律意识,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规避法律风险。
本次活动吸引了一百余人线上、线下参加,包括东城区“萤火虫爱心直播平台”的主播,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北京互联网法院将继续深化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建立的长效沟通交流机制,提升预防化解残疾人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以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推动科技助残,为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贡献力量。
撰稿:马奕欣
摄影:马奕欣、高雅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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