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
是母亲节
本周日5月12日
我们即将迎来今年的母亲节
中智上海祝所有职场妈妈们
节日快乐!
为了迎接母亲节,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生育相关的假期与补贴政策,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MOTHER'S DAY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两个半月产前假:
1. 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2.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
MOTHER'S DAY
产假+生育假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的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另外,根据上海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还可以再享受上海市的60天生育假。
所以是国家的98天产假+上海市的60天生育假=158天。
此外,女职工生育遇到以下特殊情况还可以适当增加产假:
第一种:女职工生育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第二种: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三种: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第四种: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MOTHER'S DAY
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MOTHER'S DAY
哺乳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或者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6个半月的哺乳假。
简单来说,哺乳假指的是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或者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而额外享受的假期。
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不上班,单位应按不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性收入的80%发给工资。
MOTHER'S DAY
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累计计算天数。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每年的育儿假从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育儿假一般应当在每个周期年内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MOTHER'S DAY
生育金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
二、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三、从业妇女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或者原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生育金=生育医疗补贴+生育生活津贴
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 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200元计发,其中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8000元计发;
● 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含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700元计发;
● 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含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500元计发。
第一步:打开“随申办”,搜索“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医保)”,仔细阅读办理须知后,方可点击立即申请。
来源:随申办(下同)
第二步: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按照页面流程进行办理即可。
第三步:申领完成后,可在“我的—我的办件”中查询申领进度。
温馨提示:如您需要帮助,可以点击服务页面右侧【线上帮办】,输入您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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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上海医保服务、随申办
图片丨随申办、壹图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