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职工假期待遇。此举再次引发大众和媒体对育儿假落实情况的关注。为此,北京日报记者与中智北京合作,针对企业HR和员工发起调研。
8月16日,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推出20项具体措施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职工假期待遇;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推动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相关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指导意见》的出台,再次引发了人们对育儿假的强烈期盼。
三孩政策放开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已有20余个省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增设育儿假成为一大亮点。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出: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其子女每年有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您是否知晓育儿假 / 独生子女假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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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政策已实施半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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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截至8月29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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