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留学归国人才办理落户一直是企业吸引、留存高端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恰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才落户需求的申报期,留学人才落户的话题格外受HR们关注。上周五,中智北京两位资深专家在线直播,解读政策,并分享了关于留学人才落户的实操经验。
目前,用人单位主要通过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两种渠道办理留学人才落户。所以,我们也从这两个渠道分别为大家梳理直播要点。如您想了解更多留学落户干货,也可点击阅读原文观看直播回放。我们一起往下看!
途径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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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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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立户申请条件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原则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注册资金需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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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申请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途径二: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除了教育部留服中心外,通过北京市人才工作局也是近年来办理留学人才落户的一个常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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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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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条件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包括在京注册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企业在京纳税;
办理渠道:可以通过人力社保局或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最终由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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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申请条件
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或出国前已具有高级职称;
或国内已获博士学位,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留学时间:国外留学或学习的时间,在365天以上;
毕业院校世界排名排名至少前300,回国之后3年内办理;
工作年限及收入:至少6个月社保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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