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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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热点
0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02. 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03. 人社部:印发《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
04. 人社部:发布《修改<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05. 国家医保局:50多种罕见病用药已进医保目录
北京动态
01. 国管公积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
02. 北京市政府:多家医院增设晚间门诊
03. 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04. 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05. 北京市卫健委:印发《北京市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地方时讯
01. 上海市:启动2023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
02. 重庆市:起草《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03. 广东省: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05. 贵州省: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
06. 河北省: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07. 湖南省:印发《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
08.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租房提取最新政策
09. 山东省青岛市:关于优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10. 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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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02. 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03. 人社部:印发《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
04. 人社部:发布《修改<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05. 国家医保局:50多种罕见病用药已进医保目录
北京动态
01. 国管公积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
02. 北京市政府:多家医院增设晚间门诊
03. 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04. 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05. 北京市卫健委:印发《北京市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地方时讯
01. 上海市:启动2023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
02. 重庆市:起草《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03. 广东省: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05. 贵州省: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
06. 河北省: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07. 湖南省:印发《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
08.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租房提取最新政策
09. 山东省青岛市:关于优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10. 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
0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文件中提出,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持续优化入出境政策措施,及签证申请便利条件。提高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应用便利度。(来源:中国政府网)
02.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文件覆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涉及人社部门的具体服务包括劳动就业、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等方面。(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人社部:印发《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
人社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对于工资支付标准、工作时间、经济补偿等内容进行说明,供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时参考,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4.人社部:发布《修改<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人社部日前公布征求意见,拟创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外籍人可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办理线上认证。居住国是《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的,拟免除领事认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5.国家医保局:50多种罕见病用药已进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消息显示,通过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已累计将26种罕见病用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平均降价超50%。叠加其他药品准入方式,目前获批在我国上市的75种罕见病用药已有50余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0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文件中提出,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持续优化入出境政策措施,及签证申请便利条件。提高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应用便利度。(来源:中国政府网)
02.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文件覆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涉及人社部门的具体服务包括劳动就业、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等方面。(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人社部:印发《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
人社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对于工资支付标准、工作时间、经济补偿等内容进行说明,供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时参考,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4.人社部:发布《修改<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人社部日前公布征求意见,拟创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外籍人可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办理线上认证。居住国是《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的,拟免除领事认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5.国家医保局:50多种罕见病用药已进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消息显示,通过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已累计将26种罕见病用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平均降价超50%。叠加其他药品准入方式,目前获批在我国上市的75种罕见病用药已有50余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01.国管公积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
文件涉及疏解单位职工提取、租房提取、购房提取三大方面。其中,北京行政区域内国管公积金每人每月的限额从1500元提高至2000元。多子女职工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01.国管公积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
文件涉及疏解单位职工提取、租房提取、购房提取三大方面。其中,北京行政区域内国管公积金每人每月的限额从1500元提高至2000元。多子女职工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02.北京市政府:多家医院增设晚间门诊
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第六医院、北京中医医院日前延长服务时间,新增晚间门诊,满足患者在就诊时间方面的多元化需求。(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03.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出台15条措施,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培训+就业订单直通车”,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后直接上岗就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业进一步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政策落实。(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市人社局等10部门联合发文,对于离校后暂未找到合适工作的毕业生,明确将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不少于6000个见习岗位,面向毕业生打包推送,为其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对见习单位给予相应补贴及税费政策支持。(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北京市卫健委:印发《北京市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健委出台文件,针对老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人群、适合居家安宁疗护的临终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上门医疗服务,进一步增加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2.北京市政府:多家医院增设晚间门诊
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第六医院、北京中医医院日前延长服务时间,新增晚间门诊,满足患者在就诊时间方面的多元化需求。(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03.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出台15条措施,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培训+就业订单直通车”,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后直接上岗就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业进一步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政策落实。(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市人社局等10部门联合发文,对于离校后暂未找到合适工作的毕业生,明确将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不少于6000个见习岗位,面向毕业生打包推送,为其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对见习单位给予相应补贴及税费政策支持。(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北京市卫健委:印发《北京市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健委出台文件,针对老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人群、适合居家安宁疗护的临终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上门医疗服务,进一步增加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1.上海市:启动2023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
上海市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于2023年8月18日开始,2022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申报本单位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1.上海市:启动2023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
上海市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于2023年8月18日开始,2022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申报本单位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重庆市:起草《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川渝地区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重庆起草相关文件,规定社保卡的申领主体、应用地位、用卡权利等方面内容,以实现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信息查询、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广东省: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广东通过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等一系列补贴政策,多渠道鼓励就业创业。此外,广东还将打造“就业地图”,实现就业失业登记、重点群体认定、岗位推荐匹配、政策申领享受等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一网通办”。(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04.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广西发布最新职工生育险待遇标准,参保女职工在产检时可享受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为70%,最高可报1500元。此外,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提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也有所延长。文件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05.贵州省: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
贵州日前发文,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规定城乡居民产前检查纳入医保报销。此外,文件明确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等内容。文件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02.重庆市:起草《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川渝地区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重庆起草相关文件,规定社保卡的申领主体、应用地位、用卡权利等方面内容,以实现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信息查询、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广东省: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广东通过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等一系列补贴政策,多渠道鼓励就业创业。此外,广东还将打造“就业地图”,实现就业失业登记、重点群体认定、岗位推荐匹配、政策申领享受等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一网通办”。(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04.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广西发布最新职工生育险待遇标准,参保女职工在产检时可享受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为70%,最高可报1500元。此外,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提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也有所延长。文件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05.贵州省: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
贵州日前发文,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规定城乡居民产前检查纳入医保报销。此外,文件明确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等内容。文件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06.河北省: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自2023年8月20日起,河北决定将29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省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06.河北省: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自2023年8月20日起,河北决定将29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省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07.湖南省:印发《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
自2023年9月1日起,湖南统一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恶性肿瘤、冠心病、类风湿关节炎、尘肺病等47个病种被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报销范围。(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08.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租房提取最新政策
宁夏符合条件的职工,租赁商品住房的每月可提取一次(一年最高可申请提取12次),每户家庭每年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21600元;承租公有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取。(来源: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
09.山东省青岛市:关于优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发布公积金提取优化政策:提高租赁提取额度,扩大保障性住房提取范围,支持新市民及青年人全额提取,强化“租购衔接”,创新“住房公积金支付”。其中,无房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及房租发票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提至3000元。(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
10.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
西安等14个城市签订协议,将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合作、提取业务协作、资金风险防范、理论研究共享等四个方面建立常态化长效协作机制。城市群各成员城市实行缴存信息互认,共享购房贷款权益。(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7.湖南省:印发《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
自2023年9月1日起,湖南统一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恶性肿瘤、冠心病、类风湿关节炎、尘肺病等47个病种被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报销范围。(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08.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租房提取最新政策
宁夏符合条件的职工,租赁商品住房的每月可提取一次(一年最高可申请提取12次),每户家庭每年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21600元;承租公有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取。(来源: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
09.山东省青岛市:关于优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发布公积金提取优化政策:提高租赁提取额度,扩大保障性住房提取范围,支持新市民及青年人全额提取,强化“租购衔接”,创新“住房公积金支付”。其中,无房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及房租发票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提至3000元。(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
10.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
西安等14个城市签订协议,将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合作、提取业务协作、资金风险防范、理论研究共享等四个方面建立常态化长效协作机制。城市群各成员城市实行缴存信息互认,共享购房贷款权益。(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