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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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热点
01. 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
02.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03. 国新办: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04. 人社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05.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北京动态
01. 北京市政府:11家医疗机构年内转型老年护理中心
02. 北京市政府:增进医保福祉 北京16+1区全面优化服务
03. 北京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04. 北京市商务局:多项措施促进京津冀商务工作协同发展
05. 北京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地方时讯
01.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
02. 福建省:印发《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03. 海南省:发布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
04. 河南省:285项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免证可办”
05. 湖南省:印发《湖南省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06. 辽宁省: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07. 山东省:省本级部分社保服务事项纳入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
08. 山西省: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3年行动计划》
09. 四川省:发布2022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10. 广东省广州市: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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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
02.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03. 国新办: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04. 人社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05.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北京动态
01. 北京市政府:11家医疗机构年内转型老年护理中心
02. 北京市政府:增进医保福祉 北京16+1区全面优化服务
03. 北京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04. 北京市商务局:多项措施促进京津冀商务工作协同发展
05. 北京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地方时讯
01.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
02. 福建省:印发《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03. 海南省:发布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
04. 河南省:285项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免证可办”
05. 湖南省:印发《湖南省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06. 辽宁省: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07. 山东省:省本级部分社保服务事项纳入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
08. 山西省: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3年行动计划》
09. 四川省:发布2022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10. 广东省广州市: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01.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
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通过压实各方责任、优化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2.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北京、天津、河北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试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来源:中国政府网)
03.国新办: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局长总结了近5年医保领域的政策措施及成果。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着力医保商保结合、推进长期护理险制度建设等。(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04.人社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5.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毕业季来临之际,人社部等10部门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求,着力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做到数量有保障,全年继续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1.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
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通过压实各方责任、优化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2.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北京、天津、河北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试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来源:中国政府网)
03.国新办: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局长总结了近5年医保领域的政策措施及成果。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着力医保商保结合、推进长期护理险制度建设等。(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04.人社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5.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毕业季来临之际,人社部等10部门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求,着力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做到数量有保障,全年继续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01.北京市政府:11家医疗机构年内转型老年护理中心
2023年,本市将新添6家安宁疗护中心和11家老年护理中心,2023年安宁疗护中心和老年护理中心转型建设将于10月底完成,并开始接收患者,该转型建设工作已纳入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01.北京市政府:11家医疗机构年内转型老年护理中心
2023年,本市将新添6家安宁疗护中心和11家老年护理中心,2023年安宁疗护中心和老年护理中心转型建设将于10月底完成,并开始接收患者,该转型建设工作已纳入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02.北京市政府:增进医保福祉 北京16+1区全面优化服务
近年来北京市各区医疗保障工作在市医保局指导下,积极探索医保服务新模式。主要从三个方面紧抓落实,初见成效。通过多层次体系让保障更完善,做好监管审核让基金更安全,狠抓精细管理让服务更便捷。(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03.北京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日前北京市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规定了包括基本条件和八方面专项指标在内的具体申报要求。该项工作截止申报日期为2023年6月9日。(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4.北京市商务局:多项措施促进京津冀商务工作协同发展
北京市商务局目前在推动京津冀通关保通保畅、单一窗口互认、营商环境优化和政府储备优化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商务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工作。(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05.北京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医保局2023年5月15日发布通知,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的对象、认定条件、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救助资金进行明确规定,通知强调了三项工作要求,同时明确了法律责任。(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02.北京市政府:增进医保福祉 北京16+1区全面优化服务
近年来北京市各区医疗保障工作在市医保局指导下,积极探索医保服务新模式。主要从三个方面紧抓落实,初见成效。通过多层次体系让保障更完善,做好监管审核让基金更安全,狠抓精细管理让服务更便捷。(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03.北京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日前北京市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规定了包括基本条件和八方面专项指标在内的具体申报要求。该项工作截止申报日期为2023年6月9日。(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4.北京市商务局:多项措施促进京津冀商务工作协同发展
北京市商务局目前在推动京津冀通关保通保畅、单一窗口互认、营商环境优化和政府储备优化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商务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工作。(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05.北京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医保局2023年5月15日发布通知,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的对象、认定条件、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救助资金进行明确规定,通知强调了三项工作要求,同时明确了法律责任。(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01.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
上海市提出六方面28条具体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纾解困难,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强化中小企业金融赋能服务,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力度,加强中小企业精准服务。(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01.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
上海市提出六方面28条具体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纾解困难,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强化中小企业金融赋能服务,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力度,加强中小企业精准服务。(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02.福建省:印发《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福建省推出十项具体行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通过开展稳岗扩岗、专项技能提升、就业见习、困难帮扶等系列行动,落实落细就业政策。(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3.海南省:发布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
修订发布的《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文件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拓宽文书送达途径、提升监管水平和形成工作合力等若干事项,全面促进海南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04.河南省:285项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免证可办”
《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提出到2023年年底前,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等50项电子证照将在第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共285项)中得到普及应用。(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05.湖南省:印发《湖南省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湖南省于2023年5月4日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整治骗领失业保险基金行为,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查处用人单位招用工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与职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2.福建省:印发《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福建省推出十项具体行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通过开展稳岗扩岗、专项技能提升、就业见习、困难帮扶等系列行动,落实落细就业政策。(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3.海南省:发布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
修订发布的《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文件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拓宽文书送达途径、提升监管水平和形成工作合力等若干事项,全面促进海南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04.河南省:285项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免证可办”
《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提出到2023年年底前,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等50项电子证照将在第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共285项)中得到普及应用。(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05.湖南省:印发《湖南省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湖南省于2023年5月4日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整治骗领失业保险基金行为,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查处用人单位招用工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与职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6.辽宁省: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辽宁省将从加大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精准发力,强化政策供给、优化保障机制,打造技术精湛、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06.辽宁省: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辽宁省将从加大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精准发力,强化政策供给、优化保障机制,打造技术精湛、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07.山东省:省本级部分社保服务事项纳入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
自2023年5月16日起,山东省35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被纳入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受理,提供无差别服务。纳入事项包括职工增减变动、职工缴费核定、失业金申领、社保卡启用等。(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8.山西省: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3年行动计划》
山西省聚焦提振微观主体信心、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助力服务业企业纾困解难,提出若干行动计划。文件特别提出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支持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网络招聘、人才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09.四川省:发布2022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22年全省平均工资最新数据,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912元,比上年增长4.3%。从行业门类来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在各行业中为最高。(来源:四川省统计局)
10.广东省广州市: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7.山东省:省本级部分社保服务事项纳入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
自2023年5月16日起,山东省35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被纳入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受理,提供无差别服务。纳入事项包括职工增减变动、职工缴费核定、失业金申领、社保卡启用等。(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8.山西省: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3年行动计划》
山西省聚焦提振微观主体信心、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助力服务业企业纾困解难,提出若干行动计划。文件特别提出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支持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网络招聘、人才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09.四川省:发布2022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22年全省平均工资最新数据,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912元,比上年增长4.3%。从行业门类来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在各行业中为最高。(来源:四川省统计局)
10.广东省广州市: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