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支付的周期为多少?
2、劳动者是否有权知晓其个人工资的具体金额及项目?
3、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职工工资?
62、问:工资支付的形式是什么?
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指人民币。
63、问:工资支付的周期为多少?
答: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64、问: 劳动者是否有权知晓其个人工资的具体金额及项目?
答: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用人单位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65、问: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职工工资?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
(1)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66、问:职工参加工会活动,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其工资?
答: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席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参加工会活动而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