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职工向我们反映单位没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职工在单位里做了好几年,才发现合同都没签,等到自己权益受到损害时,却没办法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那么,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呢,一起来看: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虽然在未签合同时,确定劳动关系的办法还有很多。但是取得这些证据却也更加麻烦,相对简单的办法还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职工在找工作的时候,千万记得主动提出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自身务必留存一份。
同时在此也提醒用人单位,招录职工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如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涉及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