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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专家解读 | 浅析2019商标法修改

中智专家解读 | 浅析2019商标法修改 中智股份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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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次《商标法》修改主要涉及六个条款,共涉及两大方面:一、增添了规范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的内容。二、加大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修改决定,这是《商标法》自1993年、2001年、2013年修改后的第四次修改,修改条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次《商标法》修改主要涉及六个条款,共涉及两大方面:一、增添了规范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的内容。二、加大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商标象征着企业的信誉,承载着品牌的品质,是现代信息化企业竞争的无形资产。此次,笔者将围绕此次修改所涉及的六个条款,结合案例,进行简单评析。



修改1:《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商标法》修改之前,实践当中有大量恶意申请、囤积商标的行为,使得对商标的管理出现了僵局,然而由于原先的《商标法》中没有指向性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条款,该类行为得不到有效地管控和遏制,导致严重违背了我国商标法注册制度的初衷。


为此,《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的修改主要明确了商标注册需以使用为目的,并且意味着国家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就可以打击恶意注册行为,从源头遏制恶意注册行为。


修改2:《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这项条款的修改是修改1的补充,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的义务,因为在实践中大部分商标申请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的,并且存在为数不少的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守信原则,明知委托人存在恶意商标的行为却依旧接受委托并为其提供服务,故该条条款看似苛刻,实则是商标代理机构应尽的义务。


修改3:《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修改4:《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以上两款修改也同样是针对恶意注册行为在商标异议阶段以及宣告无效流程中的规制。这项条款支持所有人对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的行为均可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这样一来,企业在应对已经注册商标的方法不再仅仅限于花费大量的财力去恶意注册人手中受让商标,也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也是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的有力举措。


修改5: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修改为“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第三款中的“三百万元以下”修改为“五百万元以下”;增加两款分别作为第四款、第五款:“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该条款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侵犯商标的主体要意识到违法成本的上升,实现补偿和惩罚的双重效果。大部分商标恶意注册人都是以贪图利益为目的,通过恶意诉讼等手段获利数十万元、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这些恶意注册和恶意诉讼的行为,如不加遏制,极大影响到了正常的商业和市场秩序。



修改6: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该条款亦是修改2的补充,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违法的成本,并强调,若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进行代理,则该法条是处罚商标代理机构的重要依据。


最后,笔者认为,本次商标法的修改可以说听取了来自社会各界商标申请人的声音,通过立法,在商标审查的各个环节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并且进一步加大了商标侵权处罚力度,提高了赔偿上限,震慑了相当一部分的商标“流氓”并让商标侵权人付出沉重代价。


以上就是本次《商标法》修改的全部条款和重点评析,供大家参考。


来源: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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