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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周互报 | “听”见互联网法治【第18期】

e周互报 | “听”见互联网法治【第18期】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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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〇 中央网信办:疫情期间收集个人信息坚持最小范围原则〇 商务部拟出新规:电商平台修改服务协议应征求意见〇 两高两部:严惩10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〇 工信部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安全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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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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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是为您播报的第18周。





大事记

中央网信办:疫情期间收集个人信息坚持最小范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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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要依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一般不针对特定地区的所有人群,防止形成对特定地域人群的事实上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来源:网信中国)



商务部拟出新规:电商平台修改服务协议应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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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提高交易透明度,规范电子商务信息公示活动,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电子商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月12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草案,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来源:商务部官网)




法院快报

两高两部:严惩10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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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要依法严惩10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 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妨害疫情防控。(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微)


最高检发布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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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




互联网那些事儿

工信部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安全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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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工信部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平台收到网络安全企业及机构报告,发现多起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实施网络攻击的行为。经研判分析,攻击者利用疫情对公众的心理影响,将计算机病毒、木马、移动恶意程序等伪装成包含“肺炎病例”“防护通知”等热门字样的信息,通过钓鱼邮件、恶意链接等方式传播,一旦点击下载,可能导致计算机、手机等终端设备被窃取信息或远程控制。为降低网络安全风险,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加大对伪装成疫情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移动恶意程序等监测力度,采取了屏蔽病毒木马控制端、下载恶意程序等措施,对发现的网络威胁进行处置。同时,提醒公众提高网络安全风险意识。(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整理:任惠颖

播音:张亚光

音频后期:张亚光 任惠颖

编辑:任惠颖

部分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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