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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目前国内已具备向符合条件的虚拟运营商企业颁发正式牌照的基础。众所周知,颁发正式牌照前会有正式商用意见出台,而正式商用意见的出台必然会率先向全社会征集广泛意见,这就是见文落地俗称的征求意见稿。可以说,只要征求意见稿下发,则标志着符合条件的虚拟运营商距离正式牌照已一步之遥。
回望2013年1月,工信部正式下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整个征求意见稿共2331字。根据工信部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结合电信行业及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特点,我部起草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6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 ”
从工信部征集文件中可以看出:
1.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 征求意见时长为30天;
3. 反馈至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以此类比,如果工信部近期下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商用方案》(征求意见稿),那么,作为移动转售产业链一员,任何人都可以通过邮件或者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司局。尤其是核心42家虚拟运营商企业,如果不抓住本次反馈机会,那么再多的声音在商用后期望短期更改,则不再现实。
对此,通信世界全媒体作为工信部主管下属媒体,也将针对试点期4年移动转售产业链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困难、难点等汇总上交,为移动转售产业发展尽一份薄力。
为什么上交反馈意见会有效果呢?翻看工信部2013年5月下发的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经反馈意见后修改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全文共2688字,较四个月前的征求意见稿多了357字。其实,不仅仅是字数的增加,仔细对比两者还会发现做了很多改动。
所以说,在发布正式商用文件之前,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前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是非常有必要,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在当前移动转售大环境一片见好的当下,可以说正式商用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一触即发,也希望包括虚拟运营商在内的国内移动转售产业链提前做好准备,迎接政策的正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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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发于: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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