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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英雄烈士的人格权不容侵犯 | 学习《民法典》

每日一“典”:英雄烈士的人格权不容侵犯 | 学习《民法典》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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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百八十五条。




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
请看民法典的相关条款: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万紫千

制图:吕韶文

原文编辑:吴凡

本文编辑: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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