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北京互联网法院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11月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孙铭溪、颜君亮相CCTV12《一线》特别节目《立法监督》,围绕某读书APP侵犯个人信息案解读最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点击视频,回顾精彩节目
2019年,原告黄某下载了某公司运营的某读书软件,在注册时黄某关联了同样为该公司运营的某社交软件账户以便登陆。读书软件通过弹窗提示黄某,将获得社交软件的公开信息及好友列表,如果不同意将无法进一步注册和使用,为了正常使用读书软件,黄某点击了同意。之后黄某在使用读书软件时发现,读书软件的“关注”栏目下出现了原告社交软件中的好友信息,但是,原告并没有进行任何添加“关注”的操作。此外,无论是否在读书软件中添加“关注”,原告与共同使用该读书软件的好友也能够相互查看对方的书架、正在阅读的读物、读书想法等。原告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社交软件及读书软件的开发、运营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起诉至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读书习惯是一种相对特殊的个人信息,和人格利益有一定关系,该读书软件的行为侵害了黄某个人信息权益。
实践中因为互联网软件用户规模庞大,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会带来较大的社会影响,公益诉讼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利器。
供稿:任惠颖
视频来源:CCTV12《一线》
编辑:张瑞雪、刘宛月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北京互联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