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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法护航
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事情,法律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8月20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了升级保护。据此,北京互联网法院特推出新栏目“e”法护航,结合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中的热点话题,邀请法官进行普法解读。
当今社会
手机已成为未成年人
最常使用的上网工具
但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
多姿多彩的网络体验
孩子们容易沉迷上网
引发视力下降
学习成绩退步等
一系列问题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今天
北京互联网法院
综合审判三庭法官助理侯荣昌
为大家解答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合理安排上网时间
戳下方视频观看
智能终端制作者、销售者
应如何提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智能终端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应当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的安装渠道和方法。
学校应如何加强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
也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北京互联网法院提示
未成年人有接触网络世界的必要,也确有使用手机的需要,如查验防疫信息、乘车、消费、联系家长等。不能因为手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一刀切”地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学校和家长都应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妥善引导孩子正确使用手机。
供稿:侯荣昌
视频制作:李博
配图:吴昊
编辑:张瑞雪、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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