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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答疑解惑|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答疑解惑|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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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交易平台购物,买到假货怎么办?主播在平台直播卖假货,平台有权追责吗?外卖套餐反比单点贵,可以索赔吗?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张倩、法官助理柴榕翔做客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民法典通解通读》,结合具体案例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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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交易有风险

诚实经营是关键

原告杨某通过被告运营的闲置物品交易平台,从第三方商家处购买平板电脑,被告就平板电脑出具了相应的验机报告。原告收货后发现产品显示的序列号与外壳标注的序列号不符,且不匹配被告提供的验机报告信息,主张被告构成虚假宣传,要求三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品的序列号作为关键的识别信息,与销售时商家展示的信息不符,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被告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了验机服务并出具了相应的报告,但标注的产品序列号与实际也不相符。最终法院认定被告知悉商品的具体信息有误,构成虚假宣传。由于涉案商品已经退货退款,故判决支持原告三倍赔偿的诉求。一审判决后,被告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原被告双方经法院主持达成和解。

二手闲置物品交易中,平台查验服务一定程度上为交易提供了便捷和保障,增加了消费者对商品的信任,有利于促成交易。但平台对查验服务这种新模式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实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真实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开挂”被封有依据

诚信游戏人人有责

原告是某游戏玩家,被告是游戏运营商。被告根据后台数据认为,原告存在多次连续数日内不间断对局等明显不符合人类正常生理曲线的游戏行为,且游戏轨迹及道具使用分析亦符合“脚本外挂”软件自动运行的特点,故以原告使用非法“脚本外挂”为由永久封禁账号并拒绝退还账户余额。原告主张被告此举违反合同约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游戏账号等值金额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采用充分合理的方式告知用户不得使用外挂软件进行游戏,且提交的后台数据显示原告存在“脚本外挂”的作弊行为,最终认定被告的封号措施符合约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游戏运营商对于使用“脚本外挂”进行游戏将导致封号并不予退款的后果已尽到充分的提示义务,作为网络游戏环境的管理者和维护者,对违规行为采取封禁账号的措施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维护了案外广大游戏消费者的权益和公平诚信的网络游戏环境。


主播带假货

平台依约管理获支持

原告运营某直播平台并推出某小店业务。被告注册为原告平台用户,与原告签订网络服务协议。期间,某主播使用被告账号与另一主播进行PK带货。后原告收到用户投诉,称被告销售的商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经原告核实,涉案商品商标授权文件确系伪造。原告认为,被告销售假货,违反网络服务协议约定,给原告造成商誉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直播账号的注册人,应当遵守在直播平台入驻期间订立的约定,对其账号行为负责。根据原被告双方约定,被告账号销售假货的行为构成违约,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本案明确了网络用户在直播平台销售假货,构成对于平台方的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依法规制了新商业模式中的不诚信经营行为,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数字经济背景下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引导。


套餐反比单点贵

虚假宣传需担责

原告通过外卖平台在被告经营的店铺购买了一份套餐,页面显示“现价65,原价108元”,套餐内还包含赠品限量版可乐一瓶,并未标示可乐价格。原告购买后发现,套餐内所有单品价格合计85元,结算享受优惠后仅需要支付57元。原告认为,同样的商品组合,套餐价格却比单点价格更高,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套餐标注的价格为108元,远高于套餐单品价格总和,且被告将赠品价格计入商品总价,误导消费者认为既获得了价格的优惠,又获得了赠品。被告对于涉案套餐价格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最终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交易过程中,商家对于商品和服务的宣传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于优惠、折扣、赠品等促销手段同样要如实、明确地告知消费者,不能通过虚假的计算方式夸大优惠力度,误导消费者购买,否则将构成虚假宣传。

消费者在点外卖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食品质量问题,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快问快答

网购一盒面膜,到货后使用发现皮肤过敏,可以退货退款吗?

消费者收货后,如果符合7天无理由退换货条件的话,可以直接申请退货退款。已经拆开试用却发现存在过敏迹象,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若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过敏,商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若是消费者身体原因或使用不当造成过敏,那么消费者可以和商家沟通要求退货退款,折抵已经使用部分产品的金额,剩余的商品在符合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退货退款。

在视频网站开通会员,网站关于自动续费的条款写得太小没看到,导致会员到期后自动续费,视频网站的做法是否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如果“自动续费”的格式条款没有采用显著的方式进行提示说明,则该条款可能无效,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通过某旅游订票平台预定境外客房,支付方式为“到店支付”,订单下单后却立即被从银行卡中扣除房款,平台的行为违约吗?能否追回被扣除的房款?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下单时支付方式显示为“到店支付”,而在下单之后立即被扣款,可以视为合同的履行与约定内容不符,平台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查看支付的对象和支付路径,如果钱款打到平台中,可以和平台协商沟通退款;如果平台仅是代收,钱款转给了商户,则需要和平台反映,或者和商户直接沟通,协商退款。




视频来源: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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