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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一名初中生,被告运营自媒体账号销售奥数、英语等教辅图书及课程。2023年11月,被告就学习奥数和英语在原告学校门口采访了原告。随后,被告剪辑了该段采访视频用于在相关短视频平台上推销其奥数、英语等教辅图书及课程,原告因此遭到了学校同学的议论,承受了严重的精神压力。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其肖像权、声音权,故将被告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被诉行为是否侵权?如果构成侵权,相应的损害后果如何衡量?侵权责任又该如何承担?在法官的组织下,各方当事人在庭审现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在最后陈述中认为,其系未成年人,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被告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和维权支出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撰稿:毛春联
摄影:王子钦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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