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上海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关于2022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4188元,最低不低于2590元。2022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78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6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41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60元。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已通过“一网通办”提前申报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企业,在完成6月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汇缴且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公布后,系统将根据企业在“一网通办”平台填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计算相应的月缴存额,企业可以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调整结果,无需再通过上海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等公积金自有渠道重复办理年度基数调整。其他单位在完成2022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登录上海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还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基数调整专栏办理。因疫情阶段性缓缴单位可在恢复缴存完成2022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再办理2022年度基数调整。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数据共享,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
政策原文:http://www.shgjj.com/html/zyxw/209768.html
二、广东
1.广州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年度(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如下:
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政策原文:http://gjj.gz.gov.cn/gg/tzgg/content/post_8349025.html
2.佛山
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通告》,具体如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2022年度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我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6070元;不得低于我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900元。根据缴存基数及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3128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3128元(四舍五入取整数),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256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190元。
政策原文:http://fsgjj.foshan.gov.cn/zxzx/content/post_5285015.html
3.汕头
根据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46.00元的数据,确定我市(含区县)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21738.00元(我市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 7246.00元×3),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608.56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1738.00元×12%)。
执行时间:2022年7月1日
政策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2stNUWKOI1POTGxyLqdcQ

三、福建
1.泉州
根据福建省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泉州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具体如下:
上下限标准:2022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84228元÷12×3=21057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1057×12%+21057×12%=5054元(四舍五入)。
2022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96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960×5%+1960×5%=196元。
2022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81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810×5%+1810×5%=182元(四舍五入)。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
执行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原文:
http://qzgjj.quanzhou.gov.cn/zwgk/gzdt/gsgg/202206/t20220616_2738954.htm
四、山东
1.济南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公布如下:
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按照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8650元。
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原文:http://gjj.jinan.gov.cn/art/2022/6/23/art_65549_4747800.html
2.青岛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青岛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具体如下:
2022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9119.25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1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900元。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2022年7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494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105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95元。
2022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原文:
http://www.qingdao.gov.cn/zwgk/zdgk/zdlyzt/jsly/tdzf/gzj/202206/t20220620_6180283.shtml
3.日照
根据《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全市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单位基础信息核对等工作,具体如下:
日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3831元,月平均工资为7819元,确定我市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3457元;省政府现公布的日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确定我市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1900元。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确定。根据《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该职工从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计算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23457元执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限额的,按最低限额1900元执行。
政策原文:http://www.rizhaozfgjj.cn/art/2022/6/22/art_31321_10277934.html

五、河北
1.石家庄
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石公积金〔2022〕12号)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缴存基数计算口径及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2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2022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缴存基数上下限: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6395元测算,2022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1599元,最低为4320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政策原文:http://www.sjzgjj.cn/tzgg/1873.jhtml
六、河南
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核定2022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其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091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5782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00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00元。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的适用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单位完成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再进行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政策原文:
http://www.hnszgjj.com/sitesources/hnszgjj/upload/202206/20220617161405356.pdf
七、云南
1.昆明
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告》,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按照《缴存管理办法》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或本市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核定)。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按照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21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111,460.00元,月平均工资为9,288.33元。因此,2022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27,865.00 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按照《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6 号)文件规定,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1,670.00 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安宁市和嵩明县;二类区1,500.00 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或自愿缴存者自行选择,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元计算)+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高于市税务局纳税的上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https://zfgjj.km.gov.cn/website/news-list-detail.html?seqno=14283&itemId=

八、新疆
1.乌鲁木齐
根据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2022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2022年6月13日起实施,具体如下: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上限为27297元,依据乌鲁木齐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109187÷12×3=27297)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上限为6552元。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下限为1700元,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对外公布的乌鲁木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170元。
2022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12%(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2022年6月13日起实施,7月31日结束。
政策原文:https://www.xinjianggjj.com/info/1179/8741.htm
九、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同)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如下:
自2022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月平均工资。按照呼和浩特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5460元”计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3865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9号)精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1980元。
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政策原文:http://www.nmgzfgjj.com.cn/website/new/working-dynamic-detail.html?seqno=768&itemId=0303
十、甘肃
1.兰州
根据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兰州公积金中心从7月1日起,对2022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24198.24元/月,最低下限兰州新区及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区为1820元,永登、榆中及皋兰县为1770元。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新开户申报缴存基数或者调整缴存基数时,月收入超过上年度兰州市平均工资8066.08元/月的,须提供本人上年度纳税证明。
兰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仍为单位12%,个人9%。新开户单位可在最高12%、最低5%之间选择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存部分,缴存比例统一为10%。
政策原文:http://gjj.lanzhou.gov.cn/art/2022/6/21/art_274_1135083.html
十一、青海
1.西宁
根据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具体如下:
根据青海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西宁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034元,下限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
自主缴存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6488元,下限为170元。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单位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自主缴存人员月缴存额调整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政策原文:https://www.xnzfgjj.com/tzgg/2330.jhtml
来源:各省公积金官网信息,浙江中智、中智股份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