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北京互联网法院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许某诉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该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长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袁建华、刘承祖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崔瑛、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孟菲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海淀区司法局、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及北京互联网法院干警现场观摩庭审。
该案系一起因网络消费维权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许某在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收货后发现商品存在质量瑕疵且商家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遂向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查认为某公司未参与涉案交易,涉案电商平台的实际经营者非位于海淀区辖区,不属于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因此答复许某,对其举报事项不予立案。后许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审查案件材料后作出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许某不服上述不予立案答复及行政复议决定,遂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被诉举报答复及复议决定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焦点问题,在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逻辑清晰、脉络分明,旁听人员专注观摩,庭审现场秩序井然。
庭上,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崔瑛认真听取了原告意见并发表最后陈述。她表示,对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涉嫌违法行为提出举报,是公众参与市场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途径,海淀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监督权,提升群众满意度。
庭审中,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树立行政争议化解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出庭应诉义务,积极发声回应群众诉求。庭审后,合议庭立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目标,进一步向当事人做好辨法析理工作后,本案得到圆满解决,许某向北京互联网法院申请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充分彰显了府院联动机制对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价值。
此次庭审不仅是一起个案的专业审理,更是一堂鲜活生动的“法治实践课”,既展现出行政机关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责任担当,也体现了司法审判对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供稿:张欣媚
编辑:刘宛月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北京互联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