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提示单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预防和早发现机制,落实“四早”措施,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链条,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现就交通运输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区(县、市)疫情防控办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属地货车(包括集卡车、危运车、邮政快递车及其他营运货车)司机、道路客运司机、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含网约车)司机进行全面核查排摸,组织填报宁波市营运车辆驾驶员信息系统(二维码附后),并在4月4日16时前完成。市交通局经统计后,将相关数据推送大数据公共卫生管理平台。从4月4日起,货车司机须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含网约车)司机、道路客运司机一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天)。恢复常态化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地党委政府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增加免费核酸检测点,提供24小时服务,方便司机自由选择,就近检测。大数据公共卫生管理平台将定期通报各地营运司机核酸检测覆盖率。
三、交通部门要严格督促相关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平台),切实加强对司机的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摸清底数,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填报个人信息,对不遵守健康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平台)将采取熔断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即日起,全市暂停省际客运班线和省际包车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