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公司各科室落实管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严格管控企业环境风险,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合规经验,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全员对危险废物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危险废物的相关知识。
一、认识危险危废
(一)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废物名录或者依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二)特性: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

(三)危害:
①随意处置危废会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严重污染
②对人体健康造成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损害

二、识别危险废物
(一)判断依据
①判断该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进行判别;
②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依据《国家危废名录》(2016年版)进行判断。如列入《国家危废名录》(2016年版)的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
③如未列入,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
④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由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三、危险废物管理
(一)贮存
①场所管理
建造危险废物专用的贮存场所,做好防渗漏、放扬散、防流失、防溢流措施。

②标识
存储场所标识

容器和包装物标签 标识

③分类存放
Ø 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必须分开贮存,不能混放。
Ø 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必须装入容器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Ø 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不能再同一容器内混装,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Ø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必须留足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保留足够的空间。
(二)委外处置
Ø 除贮存和自行处置外,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

Ø 禁止擅自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三)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按照预案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应急演练。

(四)进行人员培训
危废产生单位定期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