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续接上期 ·
税务稽查是一种税收征管手段,作为行政相对方,首先是要摆正心态,正确对待,其次是要精心准备,有礼有节。
思想高度重视。对前来检查的税务领导要礼貌尊重,热情周到。财务负责人要亲自出面接待以示公司很重视,如条件允许,老总亲自出面接待最好,当面交待相关负责人全力配合,同时表态公司层面一定会好好配合,表示正好利用此机会让税务机关及时帮助完善公司不规范的地方,以让检查人员认同企业是很重视税收工作的目的,并给人尊贵的感觉。
配合提供资料。财务的工作体现在平时,资料应分门别类存档。检查中,公司老总层面由于主要负责日常经营,对企业具体财税数据或情况不一定了解情况,对公司各项财务问题最好不要作肯定性答复和介绍,建议由财务负责人、税务负责人向检查人员答复;对检查人员利用电子查账工具要求调取账簿资料的,坚持只拷贝被检查企业财务数据。
调账流程环节。如果检查人员要求将账簿资料带回税务机关检查,一定要让其出具盖章版《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逐一核对《调取账簿资料清单》所列资料,以免资料遗失。调取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原则上要经稽查局所属的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要完整退还;调取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也即地级市以上)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要在30日内退还。所以,一般情况下,稽查局对调账检查比较慎重的。
询问(约谈)笔录。检查中,检查人员一般会对企业老总、财务负责人或税务负责人进行询问并做笔录,即询问笔录。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一个人是不能进行询问和检查资料的。除在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在税务机关或是其他地点进行询问的,必须要下盖章版《询问通知书》才能接受正式询问,否则就不合法,是无效证据。
银行账户查询。一般情况下,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会按照稽查规程第三十三条规定要查询企业存款账户的,要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凭盖章版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才能向相关金融机构查询。如果是涉税犯罪案件,就很有可能要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则必须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盖章版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才能向相关金融机构查询。
稽查底稿核对。在检查期间,财务负责人和税务负责人要随时与税务检查人员沟通,及时了解被查处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以评估是否能弥补;检查完,检查人员要出稽查底稿,对要稽查底稿建议复印一份以备分析,对稽查底稿中列出的问题要逐一认真核对,并在此基础上书面撰写陈述报告(意见),以做到积极配合、进退有序、有礼有节、有理有据、沟通到位。最终税务检查人员会根据稽查底稿撰写《税务稽查报告》提交检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内部审理部门对执法程序、检查事项、证据资料等全面逐项审理。
检查完成时限。稽查规程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税务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一般情况下60日内完成检查的案件几乎很少,因为稽查案件取证程序比主管机关开展的评估更要严格、规范,是按照司法活动要求的证据三性“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采集。
听证组织程序。一般情况下,稽查局经过内部审理(重大案件需要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召开重案审理)认为程序规范,证据充分,依据充足的就会草拟相关税务处理文书,如果牵涉到处罚的,要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纳税人,企业对其中的检查事实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提出听证申请的,税务机关必须组织听证会听取纳税人的陈述说明。
税务处理决定。稽查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分为两种:一种是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税务稽查结论》,但这种情况目前实际中较为少见,因为稽查案件责任是终生责任制,一般不会轻易下。另一种就是最常见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稽查后果一般包括补税、发票违法、偷税处罚或少缴税款处罚(按征管法规定最低0.5倍处罚起)以及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如果被定性为偷税,偷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占被检查属期纳税人应纳税款1/10以上的,就可能被定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局经侦部门查办,纳税信用会被直接降级。而面临刑事制裁的主要群体就是董事长(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和直接主办人员。
法律程序。在我们国家现行税企关系下,企业一般是不愿意与税务局对簿公堂。除非执法程序明显违法、实体证据严重不足、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甚至挟私报复等,企业才会不惜代价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在实际中,面对税务稽查时,对有争议问题建议尽量以密切沟通、多汇报多报告为主。即使到了行政争议地步,建议也是以提起行政复议为首要选择。尤其是罚款类处罚,虽然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一般复议到县局或地市局(省局直接复议的较少,只有市一级税务局直接作出才会向省局申请),内设复议委员会对案件事实和罚款情况都会认真研究酌情考虑。复议诉讼具体衔接如下:
(1)行政复议: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上都附有告知你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税务人员也会口头告知)之日起60日内可向作出执法行为稽查局的上一级税务局(现在基本都是设立的跨区稽查局,上一级税务机关就是地市级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税务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要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作出复议决定。
(2)行政诉讼:按照现行征管法第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熟练掌握税收政策企业要详细对照各种税收法律和条例,将每一个经营项目涉及的税种逐个进行排列;对照适用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等重点税种政策。
抓好财务资料的获取与归集工作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申报纳税资料的整理、装订、标识、保管等必须按月归集装订。原则上在经营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必须要100%取得合法票据入账,对相关凭证的取得与入账要求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
建立信息保密防火墙现在是网络社会和万物互联时代,我们每个企业和个人都活在聚光灯下,要保护自身核心数据的安全尤其重要,有条件的话企业的信息部门要积极研究如何应对网络爬虫等新型数据获取工具,尽量防范企业核心数据的泄密,以合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和经营数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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