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门吃个饭,或者逛个街,可能就被直播了,甚至很多吃瓜群众都在围观直播视频,评头论足弹幕乱飞。这样的事情,是否细思极恐。

昨天(12日),名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的网文刷爆朋友圈。此文指出,市面上著名的“小水滴”摄像头,将使用者在使用期间拍摄监控内容实时上传到了一个叫“水滴直播”的直播平台上,很多被摄录者对此毫不知情。

南都早前进行过报道 ↓↓
对此,“小水滴”生产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著名的360公司)昨天回应称,一直有举措避免隐私不当泄露。同时,正着手建立凡涉及公共场所直播开通1小时内,必须上传贴纸张贴和摄像机安装照片进行验证,不合格的将予以下线处理。
网文热传
“小水滴”被曝网上直播监控内容
《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的作者署名为陈菲菲。在这篇网文中,她自称是一位生于1992年的内容创业者。该公众帐号主体为北京星韵文化传播公司,据介绍,星韵文化是一个短视频内容制作平台。
陈菲菲提到,他们按照水滴直播上的ID位置,探访多家饮食店、健身馆等,发现顾客的身影清晰无误地出现在直播里,接受所有网友的观看与点评。
其中北京市西城区一家涮肉店,店里的360旋转摄像头对准一对年龄差较大的男女顾客。当女顾客向男顾客喂饭时,弹幕上飘起“那女的不会是小三吧”的话。
他们还发现其中多家店并未张贴直播告示,店员也表示对被直播并不知情。
陈菲菲提出,360此举是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

记者走访:
杭州有居民家庭生活被直播
昨天,钱报记者依照这篇文章搜看了“水滴直播”平台。
在其中一个窗口,“小水滴”或被置于家庭房间高处,正对着看似书房的房间,一男一女身着睡衣在房间里活动,整个过程被直播得一清二楚,并且有相应的用户定位,这个视频下面还显示有“ 赞 145 关注 260 观看 23,129”这样的字样。窗口右侧的“直播群聊”里,则有人在评论甚至截图。记者试图通过定位联系该业主,但未能成功。

另一个直播窗口中,记者看到正在“直播”的一家公司的前台,并能看到该公司部分办公区域。当记者拨通该公司电话,向其工作人员形容了实时直播中所显示的情景后,对方表示极为惊讶。她跑出办公室以及咨询其他工作人员的情景和音频,记者则都可以在电脑上实时看到听到。
杭城网红书店“芸台书舍”平海店也在“水滴直播”平台上直播,在这家书店开设的“直播群聊”栏目中,记者看到不仅有很多人评论留言,还有显示为“摄像机主人”的该店工作人员“Mybookee”参与截图评论,与网友交流。

记者致电该书店,书店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设置该摄像头主要是为了安全起见。随后,钱报记者前往该书店,发现这个摄像头被安置于二层休息区的落地玻璃窗前,正对着休息区。而整个书店中,当时并无相关说明提醒消费者该设备正在直播。
两位正在该书店休憩的情侣表示,不知晓自己可能被网上直播,“如果告诉我有这回事儿,我或许还能接受。但如果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就把我们的一举一动上网直播,肯定不行。”
昨天傍晚,当记者试图再度打开“芸台书舍”平海店的直播窗口时,发现该设备的状态显示已经成为“摄像机已离线”。
水滴直播回应:
公号文章对水滴直播进行构陷
今天(13日)下午,水滴直播召开媒体发布会,就此事向公众做出回应。回应称:该篇文章作者陈某通过捏造事实、含糊其词等手法对水滴直播进行构陷。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做法是蓄意为之。水滴直播一直充分保护用户隐私,对于居心叵测之人的恶意煽动言论,水滴直播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水滴直播发言人表示,公司目前已经对黑公关相关内容及数据进行提取保存,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公司及责任人的权利。
360智能摄像机团队回应:
网文存在事实性错误
此外,360智能摄像机团队亦公开发布声明,称该文章导致部分消费者产生恐慌,并存在事实性错误,例如360并未向大部分商家免费赠送智能摄像机,并称“水滴直播平台一直对用户提供的直播画面、图片和评论进行严格审核,并建有一支近百人的审核员团队,每天24小时对直播内容进行审核把关。”360还称,正着手建立凡涉及公共场所直播开通1小时内,必须上传贴纸张贴和摄像机安装照片进行验证,不合格的将予以下线处理。
360智能摄像机团队声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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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结尾写道,“92年女生,希望你对这份声明满意。”
陈菲菲对澎湃新闻直言,她对这份声明“不满意”,“360说需要用户自己设置直播,这基本就是甩锅给了商家,而且赠与摄像机一事并不是我们说的,是商家和店员自己说的”。
周鸿祎:
被黑公关了
今天(12月13日),360董事长周鸿祎在个人微信公号“老周开讲”公开回应称,文章误导读者,混淆视听,有“黑公关”之嫌。
周鸿祎表示,该自媒体公号在停更10个月后突然更新,是有人背后指使,并暗讽称“老周这回被黑,肯定是又断了别人财路了。”
他称“老周响应人民号召,一回来给幼儿园免费送小水滴摄像机,就砸了某家企业的饭碗,破了人家的财路。”

律师说法:
未经告知的直播行为存在侵权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河律师表示:
在公共区域,如果商家和个人只是为了自我安全诉求等因素而合理使用监控,并没有对摄录内容进行实时上传或用做他途,这种摄录行为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在摄录人不知情或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摄录内容上传到网上,这种行为就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此外,如果在被摄录人不知情和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摄录内容作为商业宣传等所用,那就还涉及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