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交易对手角度,对于多头收益互换,交易商向交易对手支付挂钩标的的表现,通常可以表示为(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挂钩标的的期初价格)×标的资产数量+标的资产利息(如有),对于空头收益互换,交易商向交易对手支付挂钩标的的反向表现,通常可以表示为(挂钩标的的期初价格-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标的资产数量-标的资产利息(如有)。
如果涉及收益互换的结算币种与挂钩标的的计价币种不一致的情形,交易商向交易对手支付的现金流,除了与挂钩标的的表现相关,还需要考虑收益互换的结算币种与挂钩标的的计价币种之间的汇率转换。
在上述交易中,根据具体交易情形,双方互换现金流的支付频率较为灵活,可以定期期间支付,也可以期末一次性支付。
【免责声明】本文信息仅用于投资者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当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本文信息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