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电催化(燃料电池、水分解、二氧化碳还原、硝酸根还原等)
2. 碳材料的制备及功能应用
3. 纳米材料制备及功能化
4. 计算化学方向
二、基本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及英语写作能力,发表过较好的学术论文。
三、岗位待遇
博士后综合年薪可达39万元,包括深圳市政府18万元/年生活补助(开题和中期考核后各发放一次,总额不超过36万元),深圳大学提供的14万左右的基本综合年薪,其他明细见以下条目(1-2)。此外,入选海外博后人才项目的,在站期间综合年薪42万元起,出站后留粤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住房补贴。
1. 进站时为33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在1年以内,以下2项符合其中1项的,给予额外的奖励性待遇2000元/每月:(1)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前200名高校(包括国内)应届或一年内毕业的博士;(2)自然科学类博士在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JCR二区以上学术论文。
2. 另外,符合深圳大学“荔新奖励计划”,入选者额外再发放4000元/每月奖励性薪资,按实际在岗月份随工资发放,核发不超过24个月。
3. 博士后出站后留深工作可以申请深圳市博士后出站科研补贴,30万分三年发放,用于科研投入或创业前期费用。
4. 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深圳大学按规定给予科研奖励或配套资助。
5.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副研究员),符合深圳大学“荔园留菁计划”政策的优秀博士后,可直聘深圳大学教师岗(助理教授或副教授)。
四、导师介绍
五、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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