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中证协发〔2024〕243号)有关要求,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报价)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指导下,制定发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收益凭证发行办法》(以下简称《报价系统收益凭证发行办法》)。
《报价系统收益凭证发行办法》分为总则、发行、数据报送与信息披露、业务管理、附则五章,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中证报价对收益凭证在报价系统的发行负有日常管理职责;规定了在报价系统发行收益凭证应当遵循的规范要求以及可采用的销售方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归属等内容;对在报价系统发行的收益凭证的数据报送与信息披露以及业务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下一步,中证报价将引导报价系统参与人做好业务规则适用与执行,并做好答疑工作。同时,中证报价也将持续优化收益凭证发行服务,助力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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