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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认购权证与主体债券的组合可形成两种具备不同特征的方案
第一种是整体组合的有效期和到期期限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例如,当市场存在利率将持续下滑的预期时,投资者将会积极购买债券认购权证,期望在利率下降预期被证实的情况下执行债券认购权证,以一个高于市场水平的利率借出资金。作为债券认购权证的卖出方,债券发行人将收取一定费用,这部分收入有助于降低发行人发行债券的融资成本。另外,债券认购权证对应的标的物债券票面息率通常会比主体债券的票面息率低。根据美国市场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两方面因素叠加的影响下,依据债券认购权证发行债券的融资成本通常比现有固定利率债券的融资成本低大约100个基点。为了获得这100个基点的成本节省,债券发行人必须承受债券认购权证执行数量和时间难以确定以及额外债务增加总量不可知的风险。对于一些只发行固定利率债券的发行人来说,他们的目标只着眼于锁定支付固定利息,对于债券总量的变化却并不看重,债券认购权证和主体债券的第一种组合方案就很好地满足了他们的需要。
第二种是整个组合的债务总量是确定的,并且债券发行人的成本比较确定,不受债券认购权证是否被执行而影响。对于其他一些债券发行人来说,他们并不是以固定利率融资为主要目的,而是要求控制利率下行时债券认购权证所带来的损失,以及要求控制债务总量。为了达到风险管理的要求,债券发行人应该发行可赎回主体债券和债券认购权证的组合,同时买入触发式利率互换期权。由于债券认购权证和互换期权将被同时执行,债券发行人将从互换合约中收取固定利率、支付浮动利率,并将获得的固定利率支付给债券认购权证持有人。此外,由于主体债券为可赎回债券,并假设可赎回债券的嵌入期权为百慕大期权(可在到期日前所规定的一系列时间行权的期权)。每当债券发行人应债券认购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约定好的额外债券时,债券发行人可赎回等额的主体债券,这保证了债券发行人的债务总量维持恒定。上述主体债券和债券认购权证的组合也被称为无损型债券认购权证(Harmless Debt Warrant)。
*本文内容选自中国期货业协会《结构化产品》(第二版),内容略有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