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包装信用联结票据有两类包装方式。第一类是特殊目的机构买入高评级债券作为票据的抵押债券,同时通过参与信用衍生工具合约而引入更多的信用风险,达到投资者对某类信用风险暴露的要求。因为票据的投资者是信用保护的卖出方,所以投资者也将获取卖出信用保护的收入。第二类是特殊目的机构买入低评级债券作为票据的抵押债券,同时通过参与信用衍生工具购买信用保护,降低抵押债券的信用风险,因此发行的票据信用风险也相对较低。
▍案例:重新包装信用联结票据
特殊目的机构A从债券的二级市场买入了总额40亿元、为期2年的浮动利率债券,该债券的票面息率为LIBOR加50个基点,利息按半年支付。该机构同时买入标的物为信用资产a的信用价差远期合约,该远期合约目前对应的信用价差为200个基点。机构A将这两项资产打包,并针对投资者发行为期2年、总额40亿元的重新包装信用联结票据。
购买该票据的投资者在有效期内将收取浮动利率LIBOR加50个基点。票据到期时,如果信用资产a的信用价差上升至200个基点以上,投资者将能获取面值和远期合约升值部分;如果信用价差小于200个基点,则投资者的本金将遭受损失。整个交易结构见下图。
重新包装信用联结票据的案例结构
▍案例:带有杠杆效应的重新包装信用联结票据
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要求投资收益较高的客户,特殊目的机构可通过在资产组合中加入杠杆来实现。假定特殊目的机构B买入了总额40亿元、为期2年的浮动利率债券,该债券每半年支付浮动利率LIBOR加50个基点。该机构同时参与名义本金为 80 亿元的总收益互换合约,并将向投资者发行总额40亿元的信用联结票据。
在此案例中可以看到,由于互换合约的名义本金是票据发行额的2倍,意味着在整个资产组合中引入了2倍的杠杆。如互换合约的标的物价格下降50%,投资者将会损失所有本金。
*本文内容选自中国期货业协会《结构化产品》(第二版),内容略有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