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投资者如何管理可赎回债券的风险
投资者A购买了支付固定利息的可赎回债券,并通过加入可赎回互换将固定收益资产转变为以浮动利率为参照的资产组合。可赎回债券和可赎回互换条款如下所示:
◆发行日:2005年1月1日。
◆到期日:2015年1月1日。
◆票面息率:每年7%。
◆发行价格:以面值发行。
◆可赎回条款:赎回保护期5年,以2010年1月1日为起始,每年的付息日该债券可被赎回。
可赎回互换条款细则:
◆到期日:2015年1月1日。
◆固定利率端:投资者支付5%每年的固定利息。
◆浮动利率端:投资者收取LIBOR(假定该浮动利率已扣除购买可赎回互换中互换期权所需支付的期权费)。
◆可赎回条款:从2010年1月1日至到期日,投资者有权在每年1月1日终止该互换合约(等同于投资者购买了收取固定利率的互换期权合约)。
在市场利率高于5%并且债券发行人没有赎回债券的意向时,投资者构建的资产组合见下图。
当市场利率低于5%时,债券发行人进行赎回操作。为了避免承担支付固定利率的互换合约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可使用赎回条款终止互换合约,同时投资于到期日与原可赎回债券相同的浮动利率债券。这样的操作保证了投资者的资产组合在2015年1月1日(原可赎回债券到期)前持续获得浮动利息(见下图)。
*本文内容选自中国期货业协会《结构化产品》(第二版),内容略有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