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收益互换作为资本市场中的重要金融工具,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了跨市场、跨品种、多方向的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服务。鉴于收益互换具有灵活性强、可定制的特性,很多投资者对它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认识。中证报价投教基地推出“收益互换基础知识”专栏,邀请交易商深入浅出地介绍收益互换的基本概念、应用场景和风险特征,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一高效而复杂的金融工具。
作者:华泰证券金融创新部
收益互换业务的挂钩标的是指互换合约中所涉及的标的,交易一方或交易双方支付的金额与该标的的表现相关。挂钩标的应当具备公允的市场定价、良好的流动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股票指数、大宗商品等。收益互换业务不得挂钩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等私募产品、场外衍生品,证监会认可的情形除外。
收益互换业务的挂钩标的的分类可以依据资产类别和资产所属地两个维度进行划分:按标的资产类别可以分为个股类、指数类、商品类和其他类;按资产所属地可以分为境内标的和境外标的。
个股类互换,以股票为挂钩标的的收益互换,分为多头个股互换和空头个股互换。多头个股互换主要为客户基于自身个股类资产配置需求开展,空头个股类收益互换主要为客户基于风险管理需求开展。
指数类互换,主要以指数或指数期货为挂钩标的的收益互换,分为多头指数互换和空头指数互换。指数类互换和个股类互换的交易目的类似,分为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需求。
商品类互换,主要以商品类标的或商品类指数为挂钩标的的收益互换。在我国境内,主要为挂钩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和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商品品种。
其他类互换,以利率、外汇、债券等其他类资产为挂钩标的的收益互换。
▍按资产所属地分
根据标的资产是否涉及跨境,分为境内标的和境外标的。目前可开展跨境收益互换业务的证券公司共有9家,分别是中信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
根据《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同标的资产类型对应的保证金比例要求不同,例如,挂钩个股标的贵州茅台的多头收益互换,需缴纳100%名义本金的保证金。挂钩中证500指数的多头收益互换,由于中证500指数由对应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根据中金所要求,中证500股指期货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所以开展挂钩中证500指数的多头收益互换需缴纳不低于8%名义本金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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