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收益互换作为资本市场中的重要金融工具,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了跨市场、跨品种、多方向的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服务。鉴于收益互换具有灵活性强、可定制的特性,很多投资者对它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认识。中证报价投教基地推出“收益互换基础知识”专栏,邀请交易商深入浅出地介绍收益互换的基本概念、应用场景和风险特征,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一高效而复杂的金融工具。
作者:华泰证券金融创新部
收益互换作为一个灵活度大、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工具,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愿独立自主进行决策。在《收益互换基础知识:市场参与者》中,我们介绍了收益互换的参与者,包括交易商和交易对手方;在《收益互换基础知识:参与收益互换的适当性门槛》中,我们对交易对手方参与收益互换的适当性门槛进行了详细介绍。本篇我们将围绕交易对手方参与收益互换交易的全周期业务流程展开介绍,着重阐述从客户准入环节,到与之签署衍生品交易主补协议,再到正式签订交易确认书,直至最终完成交易终止清算等流程的详细情况。
▍客户准入(KYC)
收益互换的交易对手方,应当具有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的真实需求,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标准。证券公司在开展收益互换业务前,会对交易对手方开展投资者KYC(Know your client)调查。展开来讲,即证券公司需要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充分尽职调查,采取要求交易对手方提供证明材料、查询公开信息等必要措施,对交易对手方的真实身份、是否符合适当性要求、是否具有真实需求、是否为依法取得或募集的资金、是否符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产品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等进行核实。
▍协议签署
(1)主协议签署
在场外衍生品交易(互换、场外期权)发展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SAC、NAFMII、ISDA三大主协议体系并存的市场格局。
图1 我国三大场外衍生品协议体系对比
根据《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证券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应当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协会认可的衍生品交易主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条款、结算机制、违约事件及其处理等事项。
对证券公司交易商来说,会对客户进行KYC准入,确保满足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并与客户签署主协议,如有补充条款,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2)交易确认书签署
与交易商完成SAC主协议与补充协议签署后,在与证券公司交易商开展收益互换交易时,应与交易商签订交易确认书,明确交易对手方、挂钩标的、名义本金、合约期限、收益计算、互换方向、交易保证金等交易要素。
▍交易终止与清算
(1)正常到期终止
当收益互换交易达到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时,双方按照协议条款进行终止清算。证券公司根据标的资产在到期日的市场价值和交易期间双方的收益支付情况,计算出最终的结算金额,并完成资金的划转等清算工作,该笔收益互换合约到期终止。
(2)提前终止
在交易期间,如交易对手方由于市场波动、投资策略发生改变向证券公司提出提前终止或部分提前终止申请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相应份额收益互换交易,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清算和结算,确定双方在终止时的权利义务关系,完成相应的资金和资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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