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员是现场各类危险
作业的一道重要安全屏障
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监督关口
一旦监护不到位
就会威胁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下面就跟小安一起看看
作业监护过程中的常见不安全行为
避免类似的事故再发生吧!

担任安全监护人,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过人的业务能力,必须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和七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都对监护人应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出明确要求。
2002年7月24日,某公司在进行防水涂料涂刷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事故现场事后取样,发现仪表井内苯类物含量超标10~36倍,作业工人在井内作业时使用的是防毒效果较差的罐式防毒面具。
作业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监护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欠缺,安全意识不强。厂方和施工队伍监护人员均未经过培训,缺乏相关的安全知识。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要求,作业前监护人应检查作业许可证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许可证中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得到落实。
2014年11月22日,某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在对加油站罩棚进行保洁作业时,保洁公司地面监护人员在3名保洁人员还在脚手架上的情况下违规横向推移脚手架,致使脚手架重心偏移,失去平衡,发生倾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作业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监护人员未严格履行高处作业程序,未对现场安全措施、应急方案、安全教育等内容进行确认。
担任安全监护人,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全程做好作业全过程监护,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确需离开时,应收回作业许可证,暂停作业。
2020年6月9日,某公司承包商在油品车间进行储罐防腐作业,2名承包商作业人员用非防爆电动磨光机在靠近储罐盘梯的通气孔处进行除锈作业,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了通气孔溢出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导致石脑油罐闪爆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作业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事故发生时监护人不在现场,不清楚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作业工具和作业内容,没起到应有的监护作用。
监护人要充分认识到监护工作的重要性,对自己肩负的职责有着清醒的认识,发现违章作业时,不能选择视而不见,要及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情节严重时,应收回作业许可证,终止作业。

2008年4月28日,某石化公司承包商在对净水车间的污水处理罐进行增加氮封管线施工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名承包商员工死亡,2人受伤。
作业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监护人发现施工人员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却未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当动火人不听劝阻继续作业时,监护人未收回其动火作业许可证,未报告车间领导。
石油化工行业作业现场环境复杂,当出现异常或作业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窒息、物体打击和触电等意外事故。监护人员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危险,必要时立即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应急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2010年12月23日,某石化公司芳烃车间对乙烯平衡管线进行倒空工艺处理,阀门拆开后,管内残留的乙烯气体喷出,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施工人员违章使用铁质工具产生火花,点燃混合气体,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作业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车间监护人员没有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对置换情况确认不严格、不彻底,没有制止施工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监护人员在拆开阀门部分螺栓,有气体外泄时,仍然没有要求施工人员终止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因盲目施救而导致事故扩大的例子有很多。安全监护人应熟悉本装置或作业场所的应急处置程序,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能力,不具备条件不应盲目施救,避免事故扩大。

2013年10月27日,某公司污水处理站氧化池组进行清淤作业,2名作业人员在未对池内进行有效通风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含有硫化氢气体的池内造成中毒,2人盲目下池施救,最终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作业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2名监护人员在对池内环境状况不清、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特殊作业、非常规作业必须全程视频监控(固定或移动式)。

2016年6月15日,承包商施工人员在某炼化公司催化装置脱硫脱硝吸收塔内进行补焊作业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作业过程中隔离措施不到位,电焊焊渣从缝隙落到了除雾器层,引发聚丙烯材质的除雾器着火,高温烟气沿烟囱排出,造成作业人员高温和中毒窒息死亡。
作业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未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全过程、不间断视频监控。
未按照要求实施作业现场“双监护”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情况复杂的受限空间作业(含无氧作业)、一级吊装作业、非常规作业,应由基层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作业现场“双监护”。

2015年2月4日,某炼化公司承包商在储运单元进行蒸汽凝液回收项目施工作业,在预制安装完蒸汽凝液回收管线后作业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动火地点,在1201罐区东侧污水井附近进行焊接作业,引起污水井内油气闪爆,水泥盖板被炸开,造成1人死亡。
作业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动火现场监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没有派专人对动火现场进行全过程监护,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动火行为,避免事故发生。不符合生产、施工双监护的安全监管要求。
小安提醒:
监护人作为安全守护者,
应严格遵守制度要求,
不断提升自己的监护能力,
及时发现并制止、
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或不当行为,
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内容来源:《班组安全》期刊、中国应急管理
整理编辑:班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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