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深夜出动,在某五星级酒店里带走了一名特殊的客人——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况某。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一笔60万元的借款。况某欠款不还,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他不仅不履行还款义务,还不申报财产,甚至躲着执行干警,企图逃避法律责任。面对况某的逃避行为,法院决定拍卖其名下两个车位。然而,车位经过一拍、二拍乃至变卖程序,都因无人竞拍而流拍,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为维护司法权威,法院依法将况某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移交公安机关协助布控。限制高消费,意味着被限制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然而,况某却明知故犯,某日晚间,他前往五星级酒店办理入住,这一行为立即触发了警报系统。公安机关迅速控制住况某,并通知了白云法院。
即便已是深夜,执行干警们仍迅速集结,赶往现场将况某带回法院。面对法官的询问,况某仍坚称自己“没钱履行义务”。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释法析理,明确指出其违反“限高令”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最终,白云法院依法对况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
了解逾期、失信与限高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容易混淆“逾期”“失信”与“限高”的概念。事实上,这三者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界限。
“逾期”通常指贷款或债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未偿还,这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但不直接涉及司法制裁。
而“失信”则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多重审核确认后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限高”即限制高消费,是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项信用惩戒措施。不同于“失信”的严格门槛,“限高”的适用范围更广,只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就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被“限高”的人员不一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必须被“限高”。
法律延伸,违令后果远超想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限高令”的行为一经查实,法院可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意味着,一旦被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被执行人将不仅仅面临司法拘留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遭受刑事处罚,付出沉重代价。
况某的经历只是万千执行案件中的一个缩影。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失信者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老赖”不能妄想着逃避法律责任,努力还清欠款,重塑良好信用才是明智之举。
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感谢阅读,欢迎关注天下信用旗下产品——个人风险报告,查询记录不留存,可有效规避信息被盗等风险。
⭐天下信用精品⭐
查个人风险,上天下信用

1亿+人都在使用的平台
详细报告解析,多维度风险检测
失信/黑名单/信息泄露等130+风险全方位筛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