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规将至,跨境卖家如何合规出海?
市场采购贸易模式(1039)成中小微企业出口新路径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17号公告,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代理出口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同步提交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本信息及对应出口金额;未如实报送或存在虚假信息的,将被追缴相关税款。此举标志着出口合规监管进一步收紧。在此背景下,市场采购贸易模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成为中小微企业及无票出口卖家实现合规、高效、低成本出海的重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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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1039模式
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代码1039)是海关总署于2014年推出的一种专为小批量、多品类、高频次出口设计的特殊贸易方式,允许出口免征增值税且无需提供进项发票。该模式适用于在指定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单票报关单金额不超过15万美元(含)并在采购地办理通关的贸易活动。目前全国已设立39个试点区域,涵盖义乌、常熟、广州花都、青岛即墨、景德镇、昆明新螺蛳湾等地。主要出口商品包括灯具、服装玩具、日用品、家具、五金制品、发制品及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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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的主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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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政策:免征增值税,无需进项发票,不涉及退税流程,有效解决无票出口税负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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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流程:跳过“先征后退”环节,直接免税,提升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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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充足:单票报关货值上限15万美元,满足中小订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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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申报:支持按商品大类申报,单票超10类时仅需申报货值最高的5种,大幅简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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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通关:提供24小时电子通关与智能验放服务,支持采购地就地报关,节省物流与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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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便利:允许合法代收外汇,支持人民币结算,个体户或代理账户均可收汇,规避非正规换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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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保障:经国家八部委联合认定,属于政策支持的正规贸易方式,在试点区域注册可享完整政策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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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1039所需条件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221号公告,企业开展1039模式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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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要求:在获批试点区域注册个体工商户,并完成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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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要求:出口商品须在试点市场内采购,且属于当地市场采购商品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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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要求:在试点市场内拥有实际经营场所,禁止空壳公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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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要求:确保每笔交易真实发生,交易记录完整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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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限制:年出口销售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人民币,适用于中小微企业。
以上条件须全部满足方可合法开展1039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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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报关出口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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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39试点区域注册个体户,并完成商务部门与海关主体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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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市场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商品备案及组货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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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检验商品向采购地海关申请检验检疫,获取电子底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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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网平台生成报关数据,通过“单一窗口”申报,符合条件可简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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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验(如有)通过后放行,下载电子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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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付款至个体户账户,线上完成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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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度申报个税,并提交免税申请完成税务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