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中越跨境物流效率,促进双边贸易便利化,自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2月9日,越南与中国将在友谊关口岸及相关通道正式开展货车“双向运输”试点。
该模式下,参与试点的越南和中国货车在完成出口货物运输后,可在对方境内装载进口货物返回本国,从而实现单次跨境行程同时承载进出口双向货物,有效降低空驶率,提升运输资源利用效率。
试点覆盖口岸范围
本次试点涵盖中越边境跨境贸易的主要通道,具体包括:
友谊关口岸(对应越方编号 mốc 1119–1120);
新清(Tân Thanh)— 浦寨(Pò Chài)通道( mốc 1088/2–1089);
谷南(Cốc Nam)— 弄怀(Lũng Vài)通道( mốc 1104–1105)。
上述口岸长期承担中越之间农产品、电子产品等大宗商品的跨境流通,具有重要的物流枢纽功能。
试点推行背景与目标
推行“双向运输”试点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降低物流运营成本:通过减少货车空载返程,直接减少运输企业的燃油、折旧及人力等方面支出;
提升口岸通行效率:均衡双向车流量,缓解口岸拥堵,加速货物整体通关速度;
强化跨境监管协同:借助数字化报关、提前申报等机制,促进中越双方海关、边防等监管部门的信息对接与协作,优化查验流程。
参与试点的企业及车辆要求
为保障试点有序运行,越方明确了以下管理规则:
信息提前申报
车辆与货物信息须在出境前向越南边防及海关部门完成申报。
限定装卸区域
货车需在双方口岸指定的监管仓储区内进行货物装卸。
停留时间限制
参与双向运输的货车在对方境内停留不得超过36小时;
未参与试点的普通货车须在24小时内返回本国。
货物装载规范
同一车辆在往返程中仅可承运同一企业的货物;
运输农产品时,每车限载单一品类;
电子零部件及其他一般货物需使用标准化集装箱或符合双方技术标准的车辆运输。
禁止混装运输
试点期间暂不允许同一车辆混装不同货主或不同品类的货物(即“拼车混装”)。
试点执行与协调机制
谅山省同登—谅山口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试点协调机构,其下属口岸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执行。试点初期,该中心将承担以下职能:
协助中越企业进行车辆与货物信息对接;
协调口岸相关监管单位开展联合管理;
指导企业熟悉试点流程与规范。
待运行稳定后,企业可逐步转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中越货车“双向运输”试点是两国口岸通关模式的一项重要创新,标志着双方在跨境物流协同管理方面迈入新阶段。该模式通过优化运输组织与监管协作,为企业提供了更高效、低成本的跨境物流选择,预期将为中越经贸合作注入新动力,并为未来区域性跨境物流合作积累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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