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全面实现电子化
自12月15日起,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正式全面推行电子化。企业无需领取纸质证书,可通过“单一窗口”平台查询并自行打印电子证书,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一、证书预览操作
在检验检疫签证申报界面,勾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申请出具)”选项后,右侧将显示“预览”按钮。点击即可查看证书样式。
注意:操作前需先暂存报关单数据。
二、电子证书查询方式
企业登录单一窗口,进入“检验检疫电子证书系统—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证书查询”界面。
输入报关单号或证书编号,即可查询、下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电子证明》及对应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在手机端查看证书信息。
三、单据补传与数据补录操作
通过卡介质登录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在首页“待办事项”中可查看“拟证出证通知”。
点击通知进入详情页面,系统将展示需处理的补传或补录任务。
1. 单据补传
选中通知,点击【随附单据】按钮,上传指定文件并提交。
2. 数据补录
选中通知,点击【数据补录】按钮,系统根据证书类型(如进口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自动加载对应表单。
表单中黄色字段为必填项。系统已预填部分报关单信息,请核对并补充完整后点击【申报】提交。提交后状态显示为“已办”,海关将审核并反馈结果,请及时关注系统回执。
来源:深圳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