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2025年商标修订条例》 推动与马德里体系接轨
澳大利亚近期发布《2025年商标修订(国际注册、听证与异议)条例》(简称IRHO条例),对《1995年商标条例》作出重要修订。此次修订旨在推动澳大利亚商标体系与马德里体系深度对接,优化审查流程,提升商标申请效率,重点涉及国际注册、听证及异议程序的调整。
新规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于2025年11月19日生效,第二阶段于2025年12月19日生效。
11月19日起实施的主要变化
引入“部分替换”机制,允许权利人对国际注册商标中部分商品或服务类别进行替换,未被覆盖的类别可继续保留原有保护。该机制仅适用于同一权利人持有且具有较早优先权的相同商标,适用条件较为严格。
同时,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被赋予在国际注册进入保护前撤销接受的权力,可通过发出“撤销接受意向通知”暂停自动保护程序,为权利人提供充分回应时间。
12月19日起实施的关键调整
商标异议答辩期限由原来的1个月延长至2个月,适用于国际注册延伸保护、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以及基于未使用提出的撤销申请等各类异议情形。
申请人请求举行听证时,商标申请的接受期限将自动推迟,无需再单独提交延期申请,简化了程序流程,减轻申请人负担。
其他重要修订内容
新增基于澳大利亚制裁制度的驳回理由,确保商标注册不违反国际制裁义务;对部分条款进行技术性修正,增强法律表述的准确性;并明确各项修订在不同场景下的具体适用规则。
此次IRHO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澳大利亚商标注册流程的可预测性,有效应对恶意异议或拖延行为,降低外国品牌进入当地市场的法律风险,促进国际商标体系的一体化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