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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 200 辆特种车与许可证不符,两企业各罚 28 万

出口 200 辆特种车与许可证不符,两企业各罚 28 万 共勤运链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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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进出口贸易中,许可证件管理是海关监管的重要环节,企业申报内容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将面临严厉处罚。

进出口贸易中,许可证件管理是海关监管的关键环节。企业申报内容与许可证信息不符将面临严厉处罚。近期,M海关查处一起典型案例,某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因出口车辆规格与许可证不符,分别被罚款28.35万元,为外贸企业敲响合规警钟。

一、案件核心事实

2025年6月26日,某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供应链管理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M海关申报出口3票乘用车,生产单位为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合计出口200辆XX牌XXX5028XGJ2工具车,商品编号8703229010,申报总价157.4万美元,许可证所列品名与申报一致。

海关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车辆的专用装置与工信部备案信息存在差异。调查确认,特种车辆公司在改装过程中仅在后备箱放置3个铁质工具箱(用魔术贴固定),未按备案要求配备万用表、热风枪、电动螺丝刀等专用设备,导致车辆实际配置不符合许可证核定标准。汽车公司作为发货人未履行必要查验义务,在车辆未完成合规改装情况下即申报出口,造成申报信息与实物不符。

经核定,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1132.29万元。鉴于两家企业在调查中积极配合、认错认罚并主动减轻后果,海关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二、法律依据与处罚逻辑

本案处罚依据主要来自《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1. 《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如实申报并交验许可证件及相关单证;第八十六条明确,申报不实的可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进出口货物规格等申报项目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特种车辆公司作为生产企业,未按备案标准完成改装,是导致货证不符的直接责任方;汽车公司作为申报主体未尽查验义务,构成共同责任。双方责任相当,结合涉案货值,海关依法对两家企业各处28.35万元罚款,符合法定裁量幅度。

三、企业合规核心指引

1. 确保许可证与实际货物一致

出口许可证所列品名、规格、型号及专用装置等信息必须与实际出口货物完全相符,不得擅自变更核心配置或技术参数。

2. 建立全链条核查机制

生产企业须严格按照备案标准组织生产改装,确保产品符合许可要求;出口企业应在收货环节对货物规格、配置等关键要素进行核验,杜绝“带病申报”。

3. 明确合同责任边界

在贸易合作中,企业应在合同中清晰界定生产、检验、申报等各环节的责任分工,避免因流程脱节引发合规风险。

4. 主动配合海关执法

如发现申报错误或货证不符情况,应及时向海关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争取认定为从轻处罚情节。

外贸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许可证管理、申报真实性等关键环节,企业应增强法治意识,完善内部风控体系,确保每一笔进出口业务合法合规,防范经济损失与信用受损风险。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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